海南新闻中心
椰岛时评
海南房产
海南教育
医药健康
海南汽车
海南名牌
电子邮局
决策参考
分类信息
海南旅游
天涯情缘
网络直播
新闻报料:68961992
服务热线:68961929
站内新闻搜索
RSS
独家报道
海南要闻
琼岛各地
专题新闻
报料求助
海南焦点
时事政治
社会法治
财经消费
科技文化
娱乐时尚
体育赛事
饮食养生
IT·家电
图片新闻
热点回顾
滚动
从佘祥林冤案看“民愤”的不可靠
位置:
视窗首页
>
新闻
>
椰岛时评
> 正文
字号:
大
中
小
从佘祥林冤案看“民愤”的不可靠
2005-04-15 16:10:56
海南视窗特约评论员:矢 弓
湖北京山几乎连想都没有想过,会因为一个佘祥林杀妻案而闻名海内外。过去了11年的杀人案,办案的人该升官的升了,该调动的调了,该退休的也退了,可就在人们快淡忘此事的时候,被佘祥林杀死而且已经葬入佘家祖坟的张在玉突然现身,这就引起了一场震惊全国的新闻大战。佘案应该吸取的教训很多,但其中一个细节很耐人寻味,就是张在玉的亲戚曾经组织过220多人的群众签名上书,声称佘杀妻“民愤极大“,要求从速处决“杀人犯”佘祥林。
“民愤”是一种什么东西?顾名思义,揣摩再三,似乎表述的是群众的某种情绪。民者,众也;愤者,怒也。建国初期搞“土改”,打击土豪劣绅,谁的“民愤”大谁就可能掉脑袋;后来的“文革”,大字报铺天盖地,那就意味着“民愤”。再后来法院的判决书里,常常会有“民愤极大”或者“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字样。群众运动是我党克敌制胜的法宝,关注民愤,顺应民愤,自然无可非议,但佘祥林杀妻案的“民愤”,却给我们展示了“民愤”的另一面。
媒体没有披露佘祥林杀妻案的这220多人的签名是怎么搜集来的,但可以想象,这决不是这么多人的不约而同,而是有人在后面组织和煽动。杀人偿命,自古以来的铁定原则,死者家属如果以苦主的姿态恳求,莫说是200余人,只要肯下力气,就是2000人的签名也可以完成。签名刚开始也许要说明或者说服,但一旦形成规模,后面的人只要看着前面有人签名,接着来就很简单了。佘祥林案告诉我们,有时候“民愤”里面的水分其实很大。不可不信,但不可全信。
张家面对张在玉的死而复生,可以说是感情复杂的。盖棺论定了的亲人还活着,应该高兴;但活着给法院和作为死者家属带来的尴尬,却又让他们常常高兴不起来。从能组织220余人的签名来看,张家亲戚里面肯定有具有一定领导能力的人在组织指挥,他们善于利用群众运动来给法院和有关部门施加压力,也知道这种压力可以超越法律,“民愤”在这里已经演变成为一种盲目的复仇工具。如果不是湖北省高院驳回,佘祥林可能就人头落地了。幸好中级法院和县级法院没有杀人权,佘的这颗脑袋才得以寄在项上这么多年。前些日子媒体报道的那个河北的强奸杀人案,人头落地10年后又出现了一个杀人犯。比较起来,佘祥林还算幸运。早就有伟人教导我们,脑袋不比韭菜,割了一茬还可以长一茬,一颗人头落地历史的经验是接不起来的。由此可见,死刑核准的权限不可下放。仅仅从“民愤”的副作用考虑,越是基层,越是容易被左右。佘祥林案又告诉我们,“民愤”很多时候属于情绪化产物,理智的比重少。
如今,佘祥林错案是肯定的了,相关办错案的人员据说已经停职,估计会有一系列人员得到应该得到的处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使张家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签名的220余人不会遭受任何追究。因为有没有“民愤”是我的事,可采不采纳是你的事。我写我的,谁要你信呢?这正如军队的参谋和朝廷的大臣一样,出主意的人只是敲边鼓,拍板的人才是真正的责任人。佘祥林案给我们的启示是,“民愤”其实是不负责任的,谁信谁负责。
所以,佘祥林冤案的出现决不是张在玉活着才出现的偶然现象,而是我们长期以来一种习惯思维的产物。“民愤”一旦被当作一种工具利用,常常会误导决策者。佘案再一次警告我们,“民愤”是多么的不可靠。
编辑:思 牧
返回首页
进入
海南新闻中心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链接
·佘祥林狱后重生不习惯,深圳女青年写信示爱
(2005-11-30 09:46:20)
·佘祥林已领25万赔偿金 自愿撤回国家赔偿申请
(2005-09-03 10:38:34)
·佘祥林案民警潘余均遗体今火化 为何自尽成谜
(2005-05-30 13:16:25)
·佘祥林案自杀民警亲属拒出殡 死者背负全责
(2005-05-27 08:08:59)
·最高法总结佘祥林案教训,佘有权提出国家赔偿
(2005-04-14 14:19:20)
·"生活不检点"不是冤案的遮羞布
(2005-04-14 00:48:04)
·佘祥林今被宣告无罪,法院着手解决赔偿问题
(2005-04-13 15:25:39)
·杀妻冤案今宣判 佘祥林生活不检点?
(2005-04-13 08:54:19)
·佘祥林案悬疑: 佘家祖坟所埋葬女尸到底是谁?
(2005-04-10 17:42:44)
·佘祥林案尚存四大悬疑 警方不承认刑讯逼供
(2005-04-10 10:17:40)
·湖北杀妻冤案本周内重审 佘祥林拒绝见妻子
(2005-04-05 15:14:03)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新闻纠错与建议:0898—68961929
J
浏览更多评论
注册会员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人民网海南视窗敬告网友
1、本新闻评论均系网友自行发布,其内容未经证实,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其言论而引发任何纠纷,由发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利用本新闻评论诽谤、攻击他人,或发表煽动性言论,否则本网将限制放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欢迎网友提供新闻线索,本网将根据其重要性或新闻价值进行采访调查。
分类信息---汇集海南百业商讯
电脑网络
金融证券
人才招聘
个人求职
教育培训
电信电器
工农渔林
家政服务
招商合作
旅游票务
交友征婚
生活娱乐
机 动 车
交通物流
求医问药
典当拍卖
办公采购
房屋租赁
房产交易
家居装饰
报料投诉
其 它
图片新闻
海南新闻图片
健康图库
汽车图库
香车靓影
海南楼盘图库
装修图库
教育图库
更多
海南狂犬病疫情呈上升趋势,今年已死亡7例
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对外开放,车主最终可受益
朱东海:海口市政务服务还要提速
海口人民桥本月将拆除重建,总投资7000万元
海口和平桥今晨开始实现双向通车
搜索
标题
内容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2003 年
2002 年
椰岛时评
更多>>
·
“狗咬美女”也成节目,谁疯了?
·
副市长登上豪华酒店常客名单
·
警察无端伤人是因为"职业本能"?
·
"生活不检点"不是冤案的遮羞布
·
村民月入40元 怎养"高薪村官"?
·
贪官是孝子、好丈夫说明什么?
·
被"官府"拿获就该受皮肉之苦?
·
有些脏污是否就这样被"洗"掉了?
独家报道
更多>>
·
汽车租赁公司屡遭诈骗,海口一女子落入法网
·
事发海口南海大道,一货车追尾撞烂了“头”
·
朱东海:海口市政务服务还要提速
·
海南首个农村社区大学在儋州揭牌
·
海口物价何时才不让人一惊一乍?
·
海口迎来建市80周年,市长透露未来发展目标
·
海南省公安厅:劳教人员可申请聆询和聘请律师
·
本网播出《德行天下》电视专题片社会反响热烈
报料·求助
更多>>
椰岛时评
更多>>
·
海大副教授:示众,是谁在羞辱谁?
·
在海南,有一种力量叫“琼剧”
·
别让“民心工程”沦为“伤心工程”
·
海口物价何时才不让人一惊一乍?
·
海南:涨就一个字 一年N多次
·
中巴车管理是否应引入问责制?
专题新闻
更多>>
·
历经沧桑巨变,关注海口建市80周年
·
海口物价何时不再“风雨一来就上涨”
·
着力突出地方特色,海交会促农业发展
·
明星齐聚,第七届海南岛欢乐节开幕
海南焦点
更多>>
·
海南等地鸡蛋价格上涨,已经波及到河南省物价
·
海口消费者不惧转基因食用油?
·
海南:政府部门查询热线成声讯电话?
·
合同藏玄机公摊多计算,购房陷阱究竟有多深?
·
力加、艾森遭抢注,海南企业网络品牌丢失严重
·
海口一开发商"一房两卖",60多购房者何处安家
·
海交会能否与海南岛欢乐节合办?
·
海口13名“骆驼祥子”集体退车
一周新闻热点回顾
更多>>
【海南要闻】
·
汪啸风将赴中央国家机关履新,省委领导欢送
(2006-12-05 08:05)
【海南要闻】
·
卫留成任海南省委书记,汪啸风同志另有任用
(2006-12-04 16:05)
【海南要闻】
·
不赚钱还倒贴,海口13名"骆驼祥子"集体退车
(2006-12-04 12:30)
【海南要闻】
·
海口人民桥本月将拆除重建,总投资7000万元
(2006-12-06 11:12)
【海南要闻】
·
海口和平桥今晨开始实现双向通车
(2006-12-06 01:32)
【海南要闻】
·
海口物价何时才不让人一惊一乍?
(2006-12-07 12:34)
【海南要闻】
·
不许进馆 扶梯停运 海交会闭幕市民怨声载道
(2006-12-05 01:24)
【海南要闻】
·
海南东方原公安局长受审,座位被旁听者抢光
(2006-12-08 07:49)
【海南要闻】
·
港台巨星关之琳到海南投资娱乐业,打造音乐吧
(2006-12-06 15:54)
【海南要闻】
·
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对外开放,车主最终可受益
(2006-12-08 13:18)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用户注册
|
VIP会员
|
广告服务
|
数据服务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海南视窗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59934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人民网) 人民日报驻海南记者站 电话:0898-68961929 传真:68961928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海南省委大院第五办公楼 海口市海垦东路58号华侨新村B20别墅 邮编:570206
本网法律顾问:
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