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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落网带来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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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落网带来的反思
2007年08月16日09:23


  据海南日报昨天报道,以林明豪为首的“《中国法治新闻》海南代表处”假记者犯罪团伙,假冒记者身份,以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负面新闻相威胁的手段,要挟个人或单位以“赞助费”的方式索取钱财、招摇撞骗,最终落入法网。
  
   假记者之流,可谓新闻界的公敌,他们顶着“记者”的头衔,干的却是骗子的勾当。其所作所为,极大地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声誉,给新闻行业带来了恶劣影响,也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公众对之深恶痛绝。这一次,司法机关果断行动,将4名胆大妄为的假记者快速擒获,确实是大快人心之举。
  
   林明豪等人的落网,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新闻从业者敲响了警钟,也值得我们新闻界反思。当前,我们绝大多数的新闻从业者,都能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兢兢业业,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忠实地履行着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为社会经济的发展鼓与呼,为促进社会各方面的进步而不懈努力。他们无愧于“新闻人”这个光荣的称号。但毋庸讳言,时下,也确有极少数媒体从业人员,不是从服务社会、公众出发,而是总想着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获得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这些人应该从此案中吸取深刻教训。新闻工作者手中的笔,笔重千钧,凝聚着党和人民的厚望,要经得起社会监督。如果使用不当,将之用在谋私利上,就有可能触犯法律,就有可能步上林明豪等人的后尘,到时就悔之莫及了。
  
   这起假记者案也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反思。假记者行骗的新闻,时有所闻,为什么假记者层出不穷、横行一时?说明社会给了假记者生存的土壤。这里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不能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一些单位、部门,不能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碰到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是想着怎么解决问题改正错误,而是四处找人说情希望不要报道。更有甚者,有的部门为了达到不被曝光的目的,不惜代价花钱“消灾”。这在无形中就给了一些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绝大多数假记者正是看到这一点,才大胆敲诈勒索的。如果社会各界都能正确对待自身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舆论监督,有错即改。如此,不要说假记者无机可乘,即便是真记者来了,也没啥可怕的。碰到敲诈勒索之人,只管举报便是。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吴卓    编辑:海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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