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人民网 人民网海南视窗
新闻报料:68961992
服务热线:68961929
 独家报道 海南要闻 琼岛各地 专题新闻 百姓声音 海南焦点 时事政治 社会法治 财经消费 科技文化 娱乐时尚 体育赛事 饮食养生 IT·家电 图片新闻 热点回顾 滚动
网友"爆料"歌手张可可流产,天涯社区被判无责
位置: 视窗首页 > 新闻 > 海南要闻 > 正文 字号:  
网友"爆料"歌手张可可流产,天涯社区被判无责
2007年10月25日16:06


  被媒体称为2006年十大网络纠纷案之一的网络歌手张可可诉“天涯社区”案昨天下午在北京宣武区区人民法院落下帷幕。法院认为“天涯社区”的管理义务仅限于一般性的审核义务,对网友发表的特定性事件的言论及评述,从客观上无法也不可能一一核实,对其真伪的判定显然超出了网络经营者的审查能力。据此,法院驳回了张可可要求天涯在线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付律师代理费3000元、取证费1000元的诉讼请求。
  
   因被“诽谤”到医院人工流产,青年歌手张可可曾于2006年6月底在媒体悬赏万元寻找“爆料”网民以便将其送上法庭,这一被媒体称为中国第一起明星状告网民名誉侵权的事件,后因未找到侵权网友而因演变成歌手与网站的纠纷案。9月8日北京宣武法院受理了这起特殊的名誉权纠纷案。
  
   张可可是中视亚太国际传媒公司的签约歌手,2006年4月在天涯社区登出她的照片和歌曲后,点击率一路攀升,被网友们认为是继芙蓉姐姐、二月丫头后的又一天涯红人。随后她推出了首张个人EP《可不可以这样用心去爱》。
  
   2006年5月19日,一个名叫“菜霸”的网民在天涯社区发表帖子《洗版前因:18万PK一夜情的谣言故事》,指名道姓地称张可可是靠出卖身体才获得签约的机会。鉴于网名不能成为被告,张可可将天涯社区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理由是后者未尽合理审查、监管义务,没有及时删除上述侵权文章,致使上述谣言在网上广为流传,不但败坏了她的名誉,使歌迷对其人品产生怀疑,同时给她的心灵造成极大的创伤,严重干扰了她正常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的和谐安定。索赔金额是精神抚慰金50万元。
  
   宣武法院经审理认为,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网站的经营管理者,管理义务仅限于一般性的审核义务,审核网络社区里的文章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发布、发表的言论。对网友发表的特定性事件的言论及评述,被告天涯在线从客观上无法也不可能一一核实,对其真伪的判定显然超出了网络经营者的审查能力。且天涯在线已删除涉案文章,履行了网站经营管理者的管理义务。综上,天涯在线在经营过程中并无侵权的故意或过失,故张可可要求后者承担名誉侵权责任,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昨天,张可可本人亲自到庭领取判决,听完判决后,她未做任何表示。被告一方因工作和交通问题未到庭,请求法院采取邮寄方式送达判决书。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萧萧    编辑:秀 琴
返回首页 进入海南新闻中心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人民网海南视窗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人民网海南视窗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新闻纠错与建议:0898—68961929   
J 浏览更多评论 注册会员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人民网海南视窗敬告网友
1、本新闻评论均系网友自行发布,其内容未经证实,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其言论而引发任何纠纷,由发布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利用本新闻评论诽谤、攻击他人,或发表煽动性言论,否则本网将限制放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欢迎网友提供新闻线索,本网将根据其重要性或新闻价值进行采访调查。
分类信息---汇集海南百业商讯
 电脑网络 金融证券 人才招聘 个人求职 教育培训 电信电器 工农渔林 家政服务 招商合作 旅游票务 交友征婚
 生活娱乐 机 动 车 交通物流 求医问药 典当拍卖 办公采购 房屋租赁 房产交易 家居装饰 报料投诉 其 它
 图片新闻 海南新闻图片 健康图库 汽车图库 香车靓影 海南楼盘图库 装修图库 教育图库 更多 
搜索
海南要闻 更多>>
独家报道 更多>>
百姓声音 更多>>
椰岛时评 更多>>
专题新闻 更多>>
海南焦点 更多>>
72小时热点新闻回顾 更多>>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 用户注册 | VIP会员 | 广告服务 | 数据服务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海南视窗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59934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人民网) 人民日报驻海南记者站 电话:0898-68961929 传真:68961929   电子邮箱:webmaster@0898.net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海南省委大院第五办公楼 海口市海垦东路58号华侨新村B20别墅 邮编:570206

本网法律顾问: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