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肆索贿庇护监头狱霸 陵水看守所原所长被捕 |
| 2009年01月09日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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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检察工作是刑事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涵盖刑事诉讼各个环节,兼具侦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职能,在检察系统内素有“小检察院”的称号。
监所检察的工作重点是对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了解,全省有36个监管场所,而我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全省6个监狱、26个看守所、4个劳教所设置监所派驻检察室,采取派驻和巡视的形式,履行监所检察职能。
1月8日,记者就监所检察工作采访了省人民检察院监所处处长陶有光,本期《走近检察》报道监所检察如何发挥监督作用,维护监管场所的秩序,并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记者的采访从一起近期我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成功侦破且具有极高关注度的案件开始——
检察院获悉惊人线索
去年年初,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原海南分院公诉处在办案时发现了一条令人震惊的线索:
陵水看守所内一家小卖部一年增收了1万多元。这里有一条不成文“规定”,每个家属去探视都要给小卖部交10块钱,这样更容易获得探视机会。“照这样算,一年下来几乎有1000人次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得看望机会,影响非常恶劣。”陶有光说。省检察院监所处立即将该案线索交给分院监所处调查,并跟踪指导、督办、参办。
看守所长贪污受贿滥用职权
陶有光说,原本是很表象的东西,但一路查下去,发现潜藏在这个现象背后的违法问题非常严重。
2008年5月6日,检察机关已经就该案立案。8月19日,陵水看守所原所长吴毓癸被刑事拘留。经初查,发现吴毓癸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性质非常严重。
经查,吴毓癸在担任陵水看守所所长期间,利用职权擅自截留在押人员亲友缴到该所生活费的情况非常严重。“每100元他拿走40元。”陶有光介绍,陵水看守所的关押量不过百余人,一年时间,吴毓癸私自截留在押人员的生活费56200余元,其中私分33700元。
看守所内容人横行霸道
以下是检察深入调查发现的部分事实:
张某是陵水看守所内被暗指为监头狱霸一样的人物。通过亲戚与吴毓癸拉上关系后,甚至可以代行民警职责,随意打开仓门,这种现象持续半年之久。在吴毓癸的庇护和放纵下,张某可以在所内随意串仓、打架、敲诈勒索。
上行下效的现象暗生,有管教民警为了小恩小惠为在押人员做饭、送饭。有民警私自带在押人员出所吃喝、赌博,有的民警,女儿出嫁不仅在县城设宴,还在看守所监区内摆酒席收取同事和部分在押人员红包。
有民警甚至替在押人员传递夹带毒品的“陵水酸粉”,出现被羁押人员在高墙内、民警眼皮低下吸毒的事情。
吴毓癸任职以来,通过帮助在押人员办理留所服刑、为在押人员调换监仓、批准未决犯会见亲友、改变对罪犯的惩罚奖途径,受贿22次,共计11900元。
“揩油”所长案受到多方关注
陶有光说,陵水看守所管理混乱、违法违纪问题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在社会上的形象。吴毓癸被立案侦查后,在陵水乃至全省公安看守系统,引起强烈反响。新华社记者曾以该案在《国内动态清样》上登载专稿,中央领导对该案非常重视,做出了批示。
去年9月15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派出调查组来海南进行调查,核实情况。9月23日,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看守所开展3个月的专项整改活动,10月17日公安部向全国公安系统通报了陵水看守所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在全国公安系统部署开展监管场所专项教育整顿,同时要求“各界公安监管部门要主动接受监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督、密切和住所监察部门的联系,加强沟通,对驻所检察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把各种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检察机关通过查办吴毓癸职务犯罪案件,客观上起到了“查办一案、治理一片”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去年11月19日,吴毓癸被批捕,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陶有光说,该案的成功查办,保障了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司法公正,也符合中央关于加大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的精神要求,保障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悉,吴毓癸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是近年来监所检察部门运用综合侦查策略、整合办案资源成功侦查破案的典范。
相关资料信息
2008年以来全省监所监察部门监督看守所依法投劳已决犯5000余人,审查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226人。检察发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6人,已全部监督纠正。全省监管场所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押人员逃脱和非正常死亡从去年的7人减少为今年的2人。全年派驻监管场所检察人员共接受在押人员约见400多人次,接访在押人员亲属260人次,对8000多人次被监管人进行法制教育。对监管场所违反制度、不文明管理等有损在押人员权益的事项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97次。同时全年初查职务犯罪线索8件、立案侦查4件4人,其中涉案看守所长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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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林莹 赖桥英 张远南 |
编辑:史 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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