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不知道,在從17樓縱身躍下的那一刻,13歲的王瑾想到了什麼,天生膽小的她為什麼要選擇以這樣慘烈的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現在,她的父母除了希望能夠找到答案,還希望教育部門對女兒生前就讀的海南昌茂花園學校的一些不恰當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王瑾的父母認為,是海南昌茂花園學校“分數決定一切”的教學方式逼死了自己的孩子。但校方對此的回復是,此事發生在寒假期間,學校不承擔相關責任。
由於1月24日學生都要返校開會,鐘金菊抱著一絲僥幸一大早就趕到學校去找女兒,班主任趙某告訴她王瑾沒有來校。在又找了一個上午之后,當天下午,鐘金菊向轄區派出所報警,但得到的消息險些令她暈倒:“警察說昨天晚上接到報案,有個女孩子在一棟17層高的樓上(鐘金菊一家曾在該樓租住)跳樓自殺,遺體已經送到醫院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學校對在校學生具有一定的監管責任及保護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