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海頭鎮位於海南省西部,發源於海南島內的珠碧江在這裡注入北部灣。得天獨厚的地理條件,使得海頭鎮周邊海域成為北部灣傳統最優良的漁場之一。為保護生態和漁業資源,我國和海南省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其實施辦法,設置了近海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海頭鎮外海17-18海裡范圍就在禁漁區內。然而,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近10多年來,底拖網漁船在海頭鎮近海禁漁區內違法捕撈從未停止。尤其是近年來,隨著底拖網技術的革新發展、電魚設備的非法使用,發生在禁漁區內的違法捕撈不但對漁業及生態造成極大破壞,甚至已經威脅到當地傳統漁民生存方式及出海安全。
4月16日清晨5點,天微微亮,儋州市白馬井漁港內已是一片繁忙。作為海南西部地區最大的漁港,白馬井漁港水域停泊著大大小小數百艘漁船,這些漁船絕大多數都是前一天在北部灣海域作業,船工們在船上就對魚貨進行分揀和冰凍保鮮,凌晨4點開始,再將魚貨運上岸。 在這片魚貨豐收的景象背后,誰又知道其中部分魚貨竟是通過底拖網加電方式,捕撈自40多公裡外的海頭鎮近海,這種捕撈方式對當地傳統漁民生存和海洋生態環境造成巨大的破壞。就在前一天,人民網海南視窗記者在海上親眼見証了多艘大型底拖網漁船在完全沒有漁政部門干涉的情況下,在禁漁區內肆無忌憚地作業。
記者在距大型拖網船100米遠處,通過長焦鏡頭觀察到,這艘底拖網漁船船身各側都沒有船號,船上多名漁工正在分揀剛剛起網捕獲的魚貨。隨后,記者乘坐的漁船在距離岸邊2海裡遠的海域不斷接近多艘正在作業的單拖漁船進行觀察,發現這些漁船沒有一艘有船號,船尾通過纜繩牽著放入海裡的拖網,而纜繩上纏繞著黃色的電纜線一直伸往海裡。
漁民們提供了他們長期以來記錄的拖網船違法記錄、漁民報警記錄。譬如記載有:2014年3月10日16時49分,2海裡,4艘,報案省海洋漁業廳(無人接電話)﹔3月11日14時55分,1.5-4海裡,12艘,報案省海洋漁業廳和儋州漁政﹔3月11日21時44分,霧夜機器轟鳴未見船,若干艘,報警,海頭漁政質問我們﹔3月17日下午,3-5海裡,4艘,報案海頭港漁政﹔3月25日9時43分,1.5-4海裡,7艘單拖,報案儋州馬井漁政,注:當日省漁政總隊聯合出警竟無發現一艘拖網船。25日當夜拖網船再度出現,不知是否執法船駛離作業海區?
管理處主任吳坤華表示從未在執法過程中發現過漁船電魚。吳坤華介紹,最近接到過多次關於底拖網漁船在禁漁區內作業的舉報,兩個月來,該部門出勤11個航次,抓獲11對22艘次的相關違法船隻。4月15日下午,他的確接到海頭鎮漁民舉報有拖網船在禁漁區內捕魚,漁政執法人員選擇在16日凌晨4點30分出海對這起舉報進行執法檢查。 【未收取過保護費】 吳坤華說,長期以來,儋州漁政漁監執法部門受困於經費不足,裝備不足等客觀原因,執法效果無法令漁民滿意,但漁民反映收受保護費的情況並不存在。下步,他們將在漁政執法工作中,加大執法力度和處罰力度,力爭讓漁民滿意。
儋州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作為該市海洋與漁業局的下屬機構,管理著儋州市267公裡海岸線的相關海域,管理處下設4個漁政漁監管理站,卻隻有3艘執法船,其中2艘為抗風能力在4級以下的快艇,1艘為抗風能力6級以下的50噸級執法船。15日下午接到漁民舉報時,海上風力4級,為了保証漁政執法人員安全,當時2艘快艇都不能出海。而50噸級執法船也沒在第一時間出海,主要是考慮到接到報警時是下午,即使執法船趕到現場時也已經天黑,不利於執法,因此漁政執法船選擇在16日凌晨4點30分出發,這樣的話,趕到舉報現場時正好天亮,天色更適宜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