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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個人所得稅最高15%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在海南自貿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鼓勵類企業實施15%企業所得稅

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對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享受優惠的主體,一是注冊在自貿港的企業(法人機構)﹔二是設立在自貿港的二級分支機構(非法人機構)﹔三是設立在自貿港的非居民企業機構、場所。上述主體享受此項稅收優惠政策,需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實質性運營﹔二是以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三是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

貿易自由便利

(1)如何理解和執行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

(2)如何理解和享受加工增值超過30%(含)貨物進入內地免征進口關稅的政策?

(3)如何理解在洋浦保稅港區等區域率先實施“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進出口管理制度?

(4)一圖讀懂推進海南自貿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

投資自由便利

(1)如何加大對藥品市場准入支持?

(2)如何在海南進行文物藝術品交易?

(3)海南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如何運營?

(4)如何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5)海南自貿港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

(6)如何建立電子處方中心?

(7)如何理解和執行放寬市場准入若干特別措施?

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

(1)海南自由貿易賬戶(FT賬戶)政策 助力現代服務業開放創新

(2)如何理解和執行《關於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

(3)海南自由貿易港如何支持旅游資產証券化?

(4)如何開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跨境資金結算便利化工作?

(5)如何實施支持企業境外上市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