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場監管局:“口罩漲價”快打舉報電話

2020年01月22日19:31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1月22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海口市價格行為提醒書》保障疫情期間相關商品和藥品的價格穩定。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近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為規范市場價格行為,保障與預防疫情相關的商品和藥品價格穩定,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良好價格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和《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對海口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確保春節兩會市場秩序規范有序。 

(二) 經營者要嚴格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並嚴格依法明碼標價,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維護與預防疫情相關的商品(如口罩)和藥品等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三)經營者銷售與預防疫情相關的商品和藥品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五)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六)各經營者應當加強價格自律,強化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意識。 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海口市市場監管部門已部署開展全面價格監管工作,嚴肅查處借疫情防疫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歡迎廣大市民積極拔打12315或12345進行投訴舉報,自本警示發布之日起,凡發現經營者有上述違法行為,一經查實,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予以從重處罰。

(責編:李浩蓉、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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