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市純電動輕型貨車原則上不得限行

邵長春

2020年01月22日08:17  來源:海南日報
 
原標題:海南省加快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 城市純電動輕型貨車原則上不得限行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等15個部門近日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快海南省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構建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安全穩定、組織集約、經濟高效、綠色低碳的道路貨運服務體系,促進海南省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

《意見》提出,對符合標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給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區域外,對純電動輕型貨車原則上不得限行。

《意見》強調,要深化貨運領域“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貨運領域簡政放權。已經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普通貨運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增設經營網點無需再辦理報備手續﹔並提高普通貨運車輛年度審驗網上辦理和異地辦理率。

同時,優化道路貨運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辦理手續及流程,研究取消從事貨運代理(代辦)等貨運相關服務經營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落實互聯網物流平台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進一步規范港口涉及道路貨運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不得違規加收任何價外費用。

要改革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制度。研究推進適合海南省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實現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結論在省內異地互認。

同時,便利貨運車輛通行。進一步完善城市交通運輸部門配送運力需求管理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通行管控的聯動機制,優化車輛通行管控,對運輸生活必需品、鮮活農產品、冷藏保鮮產品、藥品、郵政寄遞、快遞物流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車輛,給予優先通行便利﹔並鼓勵貨運車輛電子道路運輸証和ETC卡“兩卡合一”。

(責編:盧少雄、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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