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疫情 海南時刻

海口龍華區發布“五個必須、五個嚴禁”疫情管控通告

2020年02月05日13:15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人民網海口2月5日電(孟凡盛) 2月5日,記者從海口市龍華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了解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根據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工作要求,為加強全區所有村庄、小區、單位人員管控,該部就疫情防控“五個必須、五個嚴禁”發布通告,通告如下:

一、必須封閉管理,嚴禁隨意走動。全區所有村庄、小區、單位必須實行封閉式管理,原則上隻保留1至2個出入口,24小時專人值守,人員進入測體溫、戴口罩、不串門、少出門﹔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強制性全封閉式管理。嚴禁外來人員和車輛隨意進入,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二、必須如實報告,嚴禁隱瞞不報。出現發熱(≧37.3℃)、咳嗽等症狀以及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返回海口等人員,必須於2小時內向村、社區報告。嚴禁瞞報、漏報、謊報個人信息以及不配合村(居)健康服務管理等行為,如經發現,嚴格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必須保障民生,嚴禁人員聚集。全區所有村庄、小區、單位內的農貿市場、超市及藥店必須開門營業,定期消殺,進出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嚴禁人員聚集活動,“紅事”停辦、“公期”不辦、“白事”從簡,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四、必須落實責任,嚴禁擅自租賃。出租人必須加強對承租人、借住人的管控,嚴禁在疫情期間新辦房屋租賃業務或將房屋借住他人,如包庇隱瞞承租人或借住人信息造成疫情發生等情況,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五、必須措施到位,嚴禁敷衍塞責。小區物業(管理方)或村(居)委會必須加大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定期開展區域消殺(必須有消殺記錄)和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嚴禁出現不履職、不負責等行為,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以上“五個必須、五個嚴禁”措施,全區上下共同落實,特別是黨員干部、各級人大代表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對拒不配合造成疫情防控出現問題的,視情節採取治安管理處罰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國家公職人員按管理權限採取黨紀政紀處分。   

(責編:盧少雄、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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