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疫情 海南在行動

海南發布“抗疫情、保增收、防返貧”十五條措施

2020年02月11日09:41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人民網海口2月10日電(王碩)2月10日,海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印發《海南省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貧十五條措施》(以下簡稱《十五條措施》)的通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要抓好涉及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重點任務”的重要指示,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脫貧攻堅,減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海南脫貧攻堅成效的影響,防范因疫情可能導致大面積返貧,持續鞏固脫貧成果,切實打好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

《十五條措施》包括:一是壓實各級脫貧攻堅戰斗體系責任。摸清底數。以村為單位建立因疫情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或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台賬。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逐戶研究防返貧措施。加強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加快完善扶貧大數據平台防返貧監測預警功能,建立完善監測預警機制。

二是教育引導貧困群眾自覺做好自身疫情防控。通過喜聞樂見的形式,引導貧困群眾嚴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掌握防疫知識,自覺提高文明素質,穩定情緒,堅定信心,不信謠、不傳謠﹔不串門、不聚會、不吃野味﹔不辦公期,不聚眾娛樂﹔不辦紅事,簡辦喪事。

三是迅速組織貧困群眾自我恢復農業生產。針對當前部分貧困群眾因疫情導致生產積極性下降、農業生產停滯的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充分動員貧困群眾消除顧慮,恢復信心,有序組織貧困群眾因時因地恢復生產。

四是指導支持帶貧企業、合作社發揮作用。協助各帶貧企業、合作社對原有產業幫扶項目中無效益或效益較差的及時進行重新謀劃調整。優先安排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貧困群眾實施新的產業扶貧項目。對帶貧企業、合作社優先適用《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八條措施》獎補政策,在繳交社保費用、降低運營成本、減輕稅費負擔及金融支持方面向上述企業傾斜。

五是全力保障生產資料充足供應。重視扶貧產業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資料短缺或供應不足的實際困難,集中組織貨源,統籌統購分散發放,幫扶貧困群眾及時恢復生產。支持生產資料生產企業在做好防控的基礎上,加快恢復生產提高產能,以滿足飼料、農藥、化肥等供應需求。認真落實農業農村部、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確保“菜籃子”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緊急通知》,嚴查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等違法行為,嚴禁違規攔截飼料、農藥、化肥等生產資料運輸車輛、畜禽種苗及產品運輸車輛。

六是大力開展消費扶貧。迅速摸清貧困戶滯銷農產品情況。建立滯銷扶貧農產品信息發布制度,利用“中國社會扶貧網”“海南愛心扶貧網”線上銷售渠道,搭建產銷對接平台,加大網上推銷力度。工商聯要積極發動民營企業開展愛心幫扶活動。定點扶貧單位積極開展消費扶貧。

七是積極推動產銷對接。省、市縣供銷部門要協助貧困地區、貧困群眾對接各銷售終端。嚴格落實海南省出台的《2020年海南冬季瓜果菜採購應急補貼及獎勵方案》,充分發動收購商、經銷商積極參與。市縣要主動對接北京新發地、上海西郊等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穩定的供應機制。市縣分管領導近期按省領導安排到國內各大中城市推銷本地農產品。

八是就地就近保障就業。發動本地企業、合作社、農業基地、村集體經濟企業等實體開發一批就地就近就業崗位,並在農產品採摘、分揀、裝卸、運輸等環節優先使用本地貧困勞動力。協調解決貧困勞動力到居住地周邊企業務工通行障礙問題。對吸納貧困戶就業較多的企業及合作社,除優先適用《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八條措施》外,各市縣視情給予支持獎補。

九是舉行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就業招聘活動。省發改委、省人社廳及時統計政府財政資金投資的省重點工程、重點項目用工需求,在2月15日及2月底組織兩場、3月份組織三場網上專場招聘會,平時通過網站、報紙、電視、廣播等發布招聘信息。

十是開發疫情防控扶貧公益崗位。積極開發鎮村防疫消殺、社區巡查、卡點值守等臨時公益崗位,優先選聘受疫情影響的貧困家庭勞動力上崗,用工比例不低於60%。各市縣要利用結余的失業保險金,面向貧困戶開發更多的公益崗位。已經下達但未完成選聘的護林員公益崗位指標,優先向受疫情影響的貧困戶傾斜。

十一是及時實施臨時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指導市縣對因感染疫情、集中或居家隔離、停產停業失去收入來源,生活陷入困境的貧困群眾,可直接啟動小額臨時救助予以“先行救助”,待疫情結束后再補齊經辦手續。對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通過發放臨時救助金、米、面、油、蔬菜、生活用品等措施及時予以救助。對因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難的,採取一事一議方式加大救助力度。疫情防控期間,市縣民政局可將低保審批權限下放鄉鎮,適當簡化審核審批程序,及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各級衛健、醫保部門要及時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貧困群眾醫療保障工作,確保貧困群眾患病得到及時治療。

十二是扶貧專項資金優先保障。各級財政扶貧專項資金優先用於幫扶貧困戶恢復生產、增加收入。5個國定貧困市縣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關於在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工作中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通知》,積極統籌涉農資金,採用生產獎補、勞務補助、以工代賑等方式,因地制宜確定適合採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項目,擴大貧困人口就業覆蓋面。

十三是加大金融服務力度。各銀行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和《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八條措施》,已發放貸款且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貧困戶個人和扶貧企業、合作社,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充分發揮橋梁作用,幫助受疫情影響的扶貧企業、合作社與金融機構對接,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費率,對於確無還款能力的扶貧企業、合作社,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各保險機構要設立受疫情影響貧困戶專門理賠綠色通道,提供 24 小時報案受理服務﹔積極開發創新與貧困地區疫情防治相關保險保障產品,對海南省貧困群眾提供優質保障服務,簡化理賠手續,提高理賠效率。對2019年實施的涉農保險應盡快理賠。

十四是推行“不見面”幫扶。各級幫扶責任人除防疫需求外,盡可能不要進村入戶,要充分利用手機、微信、網絡等現代通訊手段,及時了解掌握貧困群眾疫情防控情況及家庭實際困難,迅速向脫貧攻堅大隊、中隊反映相關問題。

十五是強化督導檢查。省委、省政府督查室要通過“網上督查室”等手段,對省直各部門、各市縣“抗疫情 保增收 防返貧”各項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門督導。

(責編:盧少雄、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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