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懲治一批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活動

2020年02月28日13:22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人民網海口2月28日電(符武平)2月28日上午,海南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曾繁深發布疫情防控期間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活動的案例。

自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海南法院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海南省委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項重要決策部署,立足審判職能,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治各類嚴重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切實將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推進當做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及時研究部署和採取了有力舉措,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治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活動。

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審理的被告人許某犯尋舋滋事罪

被告人許某曾因犯罪、吸食毒品等原因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對政府、公安機關心存不滿。為泄憤報復,在疫情防控期間,許某故意先后向三亞市市委、市政府以及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誼派出所和新居派出所、解放軍某部醫院內投擲啤酒瓶,嚴重干擾了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妨害了疫情防控工作,並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許某其行為已構成尋舋滋事罪,綜合考慮本案的犯罪事實、危害后果及其具有犯罪前科、曾三次被強制隔離戒毒等情節,對其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儋州市人民法院審理的被告人符某犯尋舋滋事罪

因被告人符某違反防疫規定未佩戴口罩,酒后到防疫工作站點起哄鬧事、惹事生非,反復糾纏、辱罵、持刀威脅、恐嚇工作人員,踢翻、撞倒工作站點設施,侵犯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人身安全,妨害防疫站店工作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舋滋事罪,儋州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依法對其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審理的被告人鄧某尋舋滋事案

被告人鄧某與其妻子在出入小區時,因未攜帶小區門禁卡而受到值班保安人員阻攔,並要求其按防疫有關規定接受檢查。鄧某認為保安人員有意刁難自己,非但不服從小區疫情防控值班保安人員勸阻,還故意實施了摘下口罩對他人面部吹氣、辱罵保安等逞強耍橫的行為,且其在被保安人員控制后仍拒不配合,極力掙扎,最終造成致1人輕傷,1人輕微傷的危害后果。其行為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干擾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進行,已構成尋舋滋事罪。本案在省高院、中院指導下,根據本案的具體情況及被告人在案發后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且真誠認罪悔罪、自願接受刑事處罰等情節,遂對其依法適用緩刑,從寬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以彰顯人民法院的司法溫度。

(責編:盧少雄、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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