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境外來瓊人員原則上接受集中醫學觀察

集中醫學觀察費用自理,輸入病例視個人參保情況承擔相應醫療費用

陳蔚林

2020年03月17日07:36  來源:海南日報
 
原標題:部分境外來瓊人員 原則上接受集中醫學觀察

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3月16日印發通知,自3月16日上午7時起,所有境外來瓊人員在過去14天內有疫情發生國家或地區旅居史的,原則上均轉至入瓊口岸地(海口、三亞、瓊海、東方)設立的醫學觀察點進行14天集中醫學觀察,費用自理。輸入病例視個人參保情況承擔相應醫療費用。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晚上召開解讀會,對有關內容進行解讀。

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要求,各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省指揮部各有關單位對過去14天內有疫情發生國家或地區旅居史的,來瓊並中轉至其他省市(北京除外)的旅客,有醫學症狀的轉送指定醫療機構或進行集中隔離﹔無醫學症狀的正常安排轉機,有關部門及時做好對接。

從3月16日上午7時起,所有境外來瓊人員在過去14天內有疫情發生國家或地區旅居史的,原則上均轉至入瓊口岸地設立的醫學觀察點,進行14天集中醫學觀察。對個別特殊情況的旅客確需採取居家隔離措施的,經口岸所在市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評估,並報省指揮部同意后,方可採取居家隔離措施。居家隔離期間要嚴格按相關醫學防控要求執行。

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新聞發言人、省衛健委副主任李文秀在解讀會上明確,境外來瓊人員在集中醫學觀察期間產生的有關費用自理,具體標准和措施由入瓊口岸地海口市、三亞市、瓊海市、東方市制定。

境外來瓊人員新冠肺炎輸入病例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后,個人負擔部分財政給予補助﹔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了商業健康保險的人員,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支付。

對於境外來瓊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人員,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規給予醫療救助。

(責編:盧少雄、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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