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廳出台15條措施保障和服務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2020年03月17日11:19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記者從海南省公安廳了解到,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公安部、海南省委省政府關於支持、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一系列意見,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主動服務、依法保護、全力支持海南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海南省公安廳近日制定出台《海南省公安機關依法保障和服務民營經濟健康發展15條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1.嚴厲打擊侵害民營企業的刑事犯罪。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厲打擊影響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行霸”“業霸”等黑惡勢力。

2.依法偵辦涉及民營企業的經濟犯罪案件。及時立案查辦、依法處理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等涉企職務犯罪,嚴厲打擊串通投標、商業賄賂、合同詐騙等破壞市場正常競爭秩序的犯罪行為。

3.維護民營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加大企業周邊治安整治力度,強化涉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及時處置民營企業的報警求助,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受、受案必查。

4.依法審慎辦理涉及民營企業案件。對民營企業歷史上有過的經營不規范行為,按照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的原則公正處理,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對民營企業及其經營者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處置涉案財物的,必須嚴格區分涉案人員個人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對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應及時解除措施。

5.簡化行政案件辦理流程。民營企業或其經營管理人涉及的行政案件,對違法事實清楚、法律適用沒有異議且違法人員自願認錯認罰的,簡化取証方式和審核審批手續,按照行政案件快速程序辦理,確保將因案件辦理對企業產生的影響減至最小。

6.積極開展法律宣傳服務。

7.改進行政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公安政務服務模式改革,加快“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升級“海南警民通”和“智慧警務便民服務站”,逐步實現公安涉企政務服務事項“一門通辦”“一網通辦”“全省通辦”。

8.推進公安政務服務標准化和監管規范化。編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進一步縮短審批時限,標准化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並向社會公開。梳理和完善公安機關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實施清單和具體監管規定,明確監管對象和范圍,厘清監管事權,並規范錄入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將各類檢查人員、事項和結果向社會公開。

9.簡化特種行業許可審批。取消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審批,改為備案制﹔印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制。

10.優化服務管理程序。通過減免辦事証明材料、縮短辦理時限、下放審批權限等方式,優化民營企業申請保安業、旅館業和民爆物品、煙花爆竹等服務管理事項程序。

11.提供警務便民自助服務。在公安服務窗口、政務中心和商場超市、車站、碼頭等人流密集場所設立警務便民自助終端設備,為群眾辦理治安(戶政)、交管、出入境等業務提供24小時服務。

12.簡化集體戶審批流程並壓縮審批時間。對單位等申請立集體戶的,由公安派出所戶政窗口直接受理,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13.暢通出入境証件辦理急事急辦“綠色通道”。為民營企業法人代表、股東及從業人員需緊急出國出境洽談商務、考察、訪問、進行商貿活動、簽訂合同、參加會議等提供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証及簽注、往來台灣通行証及簽注等因私出入境証件“綠色通道”服務,實現最大便利。

14.提升交管服務便利化水平。全面放開新能源小客車申請指標條件和數量,鼓勵引導企業、群眾購買新能源汽車,進一步滿足企業購車需求。

15.推行機動車銷售企業代辦機動車登記服務。提供購買車輛、購置保險、繳納稅費、選號登記“一站式”服務,實行車輛預查驗、資料預審核、信息預錄入,隻需現場或互聯網選取車牌號碼后,即可辦理登記手續。(宋洪濤 陳煒森)

(責編:盧少雄、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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