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証 瓜果蔬菜持証出島

傅人意

2020年03月25日08:40  來源:海南日報
 
原標題:今年底瓜果蔬菜全部持証出島

  近日,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海南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証制度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在全省范圍內啟用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証制度,意味著海南省農產品上市有了“身份証”,生產者有了“承諾書”,質量監管有了“新名片”。同時,海南省計劃到今年底,所有出島瓜果蔬菜全部使用合格証出島。

  食用農產品合格証制度是壓實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生產經營者自我質量控制、自我開具合格証的自我質量安全承諾制度,是現行質量安全監管制度下的“加碼”。合格証試行將實現質量安全從田間到市場的有效銜接,並逐步構建以合格証管理為核心、自律與國律相結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模式。

  《方案》指出,重點要求做到“四個承諾”:即不使用禁限農獸藥﹔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符合農藥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此外,海南省計劃到今年底,所有出島瓜果蔬菜全部使用合格証出島,水產品中的東風螺今年6月前實現合格証基本覆蓋,年底前對蝦、羅非魚、石斑魚、金鯧魚及種苗使用合格証基本覆蓋,畜禽類產品優先選擇對規模養殖場為主的活禽、禽蛋使用合格証,並逐步擴大到牛羊等畜禽產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率先實現試行主體全覆蓋,邊試行,邊改進,力爭3年取得明顯成效。

(責編:潘惠文、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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