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於迅建議:加快建立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生態補償制度

劉操

2020年05月22日08:15  來源:海南日報
 

  “應在國家層面統籌建立綜合性生態補償制度”

  “出台《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生態補償實施方案》”

  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是國家公園建設的重要制度保障。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於迅委員提交提案,建議加快建立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生態補償制度。

  提案提出,國家公園范圍內的“社區”因其發展機會受到國家公園體制改革試點建設要求限制,應在國家層面統籌建立綜合性生態補償制度。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試點肩負著為全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積累經驗,為我國國家公園建設提供范例的使命,建議財政部會同國家林草局研究建立國家公園生態補償制度,調節相關者利益關系,探索生態保護與民生改善協調發展新模式,增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促進當地居民脫貧致富,走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路子,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新格局。

  於迅建議,進一步加大對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在現有的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制度基礎上,將“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作為國家財政轉移支付的重點地區,加大對海南熱帶雨林保護和建設的專項補償補助,增加天然林保護工程投資,建設熱帶雨林生物走廊帶,開展熱帶雨林修復工程,興建野生保護動物食物源基地,實施生態移民、生態環境保護直接權益損失補償、幫助地方發展經濟等﹔設立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統籌推進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生態補償制度實施。在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生態補償的同時,適當引入市場機制,完善生態補償市場交易模式的相關政策和管理模式,積極引導促進國家公園生態補償中的市場化交易,健全多元化生態補償資金保障機制。重點引導社會資本和社會公益資金共同參與國家公園建設。

  於迅還建議,出台《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生態補償實施方案》。從制度上明確國家公園生態補償政策實施時間表、路線圖和主要任務措施。重點對國家公園范圍內常住居民,依據其所擁有的生態資源不同,實行多渠道、多形式生態補償。其中包括對國家公園范圍內的嚴格保護區、生態保育區以及其他生態脆弱和敏感區域內居民實施生態搬遷,對國家公園范圍內常住居民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直接權益損失給予適當補償,以在工作崗位安排上優先選擇當地居民等方式解決居民的后續生計問題,加強生態補償效益評估,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挂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對生態補償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等。

(責編:李浩蓉、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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