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幼兒園和教育培訓機構水電氣可緩繳3個月

梁振君

2020年07月23日08:32  來源:海南日報
 
原標題:欠費不停供 免收滯納金

  海南省發展改革委7月22日披露的信息顯示,民辦幼兒園、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水、用氣,自2020年7月14日起可緩繳3個月費用,緩繳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並免收滯納金。此舉旨在切實幫助海南省民辦幼兒園和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緩解運行壓力,降低海南省民辦幼兒園和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運營成本。

(責編:潘惠文、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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