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常態化規范化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

孫慧 鄒小和

2020年07月28日08:48  來源:海南日報
 
原標題:常態化規范化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

  近日,海南省發布第1號總河湖長令,要求在全省范圍內常態化規范化開展河湖“清四亂”(清理整治亂佔、亂採、亂堆、亂建)專項行動,切實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從“有實”向“有為”轉變。

  第1號總河湖長令指出,從7月起,海南省將全面深度摸排主要河流、中小河流、農村河湖“四亂”問題,實現河湖全覆蓋。綜合運用實地核查、日常巡查、遙感監測、群眾舉報等手段,拉網式深度排查,建立問題台賬。從8月至12月集中整治河湖“四亂”問題,各市縣將根據問題性質、類型、嚴重程度等進行整治,發現一處、集中整治一處,立行立改、舉一反三,深溯問題根源,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問題整治,嚴禁簡單化、一刀切。確實無法立行立改的問題,市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治措施、目標、時間。

  第1號總河湖長令要求,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各級河湖長要切實履職擔當,各市縣政府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指導監督,建立健全河湖長效管護機制,加大河湖長制工作和河湖管護人員、設備、經費的保障力度。此外,我省繼續加快河湖管理范圍劃定,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名錄內河湖(無人區的除外)劃界工作並予以公告。加快編制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編制完成省級領導擔任河湖長的重要河湖岸線保護利用規劃,並按程序審批﹔2021年年底前基本編制完成其他重要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

  各市縣河長制辦公室將加強“清四亂”工作的激勵與問責,對於真抓實干、敢於動真碰硬、“清四亂”成效突出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予以表揚、獎勵﹔對於“四亂”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重大問題隱瞞不報、清理整治弄虛作假的,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

(責編:潘惠文、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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