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醫護人員可申領電子証照 電動車售后點禁止無人充電

2020年08月01日08:41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原標題:8月起:醫護人員可申領電子証照 電動車售后點禁止無人充電

  醫護人員可申領電子執照、甲苯和二甲苯被列入室內空氣污染物、電動車售后網點禁止無人充電、北京個人參保者可暫緩繳納養老保險、吉林規定冷淡和漠視均為家暴行為……8月起,一批新規將影響我們的工作生活。

  全國性新規

  醫護人員可申領電子証照

  國家衛生健康委與國家中醫藥局於7月21日聯合印發《關於推行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証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証照(以下簡稱電子証照),進一步推進醫療資源科學配置,提高衛生健康管理效率,保障醫務人員及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

  通知顯示,電子証照是指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包含醫療機構執業登記、醫師和護士執業注冊等信息的証照數據文件。電子証照與現行証照並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通知提出,電子証照是現有電子化注冊系統功能的完善、升級和拓展,其簽發、生成、修改等工作,應當與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相銜接。醫療機構可在電子化注冊的機構端,醫師、護士可在電子化注冊個人端申領電子証照。醫師、護士所在執業機構負責本機構醫師、護士執業信息的核查確認,醫師、護士應當依據規定履行本人電子証照申領、執業信息維護等責任。

  通知明確,電子証照生成工作將於2020年8月1日正式啟動。符合生成條件的,於2020年12月31日前制發電子証照。需要補充完善生成信息的,醫療機構、醫師、護士可依照權限通過機構端、個人端進行信息維護,符合生成條件后予以制發電子証照。

  醫療衛生服務將逐步實現醫聯體網格化管理

  國家衛生健康委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的《醫療聯合體管理辦法(試行)》自8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設區的地市和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本區域醫聯體建設規劃,根據地緣關系、人口分布、群眾就醫需求、醫療衛生資源分布等因素,將服務區域劃分為若干個網格,整合網格內醫療衛生資源,組建由三級公立醫院或者代表轄區醫療水平的醫院牽頭,其他若干家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機構等為成員的醫聯體。

  銀保監會:行政處罰前當事人有權舉行聽証

  2020年4月9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辦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辦法》共有10章104條,著眼於規范行政處罰程序,提升行政處罰效能,提高執法公信力,對銀行業保險業行政處罰程序作了全面規范。第六十條規定,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擬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証的權利。明確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有權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辦法》在規范處罰工作流程的同時,注重推動加大處罰執法力度。對屢查屢犯、不配合監管執法、危害后果嚴重,造成較為惡劣社會影響等行為,依法從重予以處罰,強調人員責任追究,規定在處罰銀行保險機構時,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電動車售后網點 店內無人禁止充電

  6月1日,中國自行車協會發布《電動自行車售后服務規范》,並於8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規范》規定電動車售后服務網點不允許人員居住,店內無人不允許充電。

  《規范》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產品售后服務的基本要求、售后服務流程、售后服務質量要求、消費者跟蹤和投訴處理。適用於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服務商、售后服務網點的售后服務。但外賣、快遞、租賃等特殊用途的電動自行車售后服務不在此列。

  《規范》要求,售后服務人員應經過專業、系統的培訓和專業的技術理論指導,具備崗位工作需要的專業技能,並取得上崗資格。同時,網點服務人員配備原則不低於 2 人,可根據實際業務情況進行增加。

  對於售后服務的流程,征求意見稿提出,電動自行車產品主要零部件在保修期限內發生性能故障,應按照最小單元維修的原則,進行更換或維修﹔達到整車退換貨要求的,服務網點應給予退貨或換貨。

  甲苯和二甲苯被列入室內空氣污染物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國家標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准》將從2020年8月1日起實施。此次發布的新版《標准》將室內空氣中污染物增加了甲苯和二甲苯,細化了裝飾裝修材料分類並對部分材料的污染物含量(釋放量)限量及測定方法進行了調整,對自然通風的Ⅰ類民用建筑的最低通風換氣次數提出具體要求,對幼兒園、學校教室、學生宿舍等裝飾裝修提出了更加嚴格的污染控制要求。

  地方性新規

  北京:個人參保者可暫緩繳納養老保險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7月13日發布關於做好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自願暫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自8月1日起至2021年1月,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自願選擇暫緩繳納當月及以后的每月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上述參保人,可按規定在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的每月1日至5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北京人社”APP和微信公眾號,自願選擇暫緩繳納當月及以后的每月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隻需選擇一次,無須每月選擇。

  吉林:冷淡、漠視均為家暴行為

  6月5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條例(草案)》,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條例》擴大了家庭暴力概念和參照執行的群體范圍,將冷暴力納入進來,規定了採取冷淡、漠視等具體行為方式為家庭暴力。同時規定具有監護、扶養、寄養、同居等關系的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條例執行。

  在上位法基礎上,《條例》增加了對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的婦女遭受家庭暴力應當給予特殊保護的規定。

  《條例》強化公安機關職責,規定公安機關建立接處警機制,細化出警之后的處置、告誡書出具及送達程序。

  《條例》借鑒“楓橋經驗”,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職責進行了詳細規定,規定將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加害人相關信息記入個人信用檔案。

  湖北:開展校園巡查建立校園欺凌報警

  6月3日,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湖北省學校安全條例》,該條例將於8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從校園安全保障、校園安全管理、應急與事故處理等方面作出規定。

  《條例》規定,學校應在校園主要區域和重點場所安裝安防視頻監控系統、周界報警裝置和一鍵式報警裝置,並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的監控和報警平台,與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共享平台對接。

  針對預防和有效處理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校園欺凌和暴力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協調機制,推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相結合的校園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體系。

  雲南:國有企業不得拖欠中小企業賬款

  6月30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雲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明確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事業單位不得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辦法》將於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了市場主體保護、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制保障五個方面內容,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向信用優良的民營企業、小微企業提供首次貸款和無還本續貸金融支持,降低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辦法》以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平台作為總門戶,採取省級統建、全省共用模式,推動實現“一網通辦”,不斷迭代升級“一部手機辦事通”,以事項上線為原則、不上線為例外,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

  四川:繼續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

  《四川省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實施方案》8月1日起實施。《方案》明確繼續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從嚴控制和監管農村居民生產生活自用材採伐天然林﹔嚴禁以營利為目的採挖移植天然林樹木,嚴禁移植天然大樹進城﹔對保護重點區域的天然林,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和遭受各種自然災害受害木清理等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方案》還要求建立各地天然林保護行政首長負責制和目標責任考核制,並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

(責編:潘惠文、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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