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海南省實行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

羅霞 通訊員王雪梅 陶永琰

2020年08月06日07:46  來源:海南日報
 
原標題:我省分類監管企業信用風險

  記者8月5日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近日出台《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企業按照信用風險分類實施差異化監管。《辦法》將從9月1日起實施。

  根據《辦法》,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依法在我省登記注冊的法人企業、非法人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等各類企業,依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海南)、省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和省“互聯網+監管”系統等歸集的各類涉企信息,從企業屬性、登記信息、許可信息、公示信息、行政處罰信息、關聯企業、經營能力、輿情信息、司法協助信息、合規信息等10個維度構建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運用人工智能對企業仍在影響期內的信用信息進行分析,結合定性定量判定規則,將企業劃分為暫無風險企業、低風險企業、中風險企業、高風險企業四類。

  其中,暫無風險企業主要包括成立三年(含)以上且近三年未受到過行政處罰、未被列入過經營異常名錄和企業信用“黑名單”、未發現存在失信行為和不良信用信息的。低風險企業主要包括近三年未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責令改正、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當前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企業信用“黑名單”、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近一年未發現存在失信行為或雖有失信行為但已超出信用影響期,沒有被公示尚在影響期內的不良信用信息的。中風險企業主要包括近一年曾被警告、責令改正、限期改正或近五年受到5萬元以下(含5萬元)罰沒款處罰的,當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當前具有逾期未繳足罰款情形的,當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的。

  高風險企業主要包括近五年受過更高檔次行政處罰的,已被列入企業信用“黑名單”的,逾期未繳足罰款持續滿三年的,屬於失信被執行人持續滿三年的,被發現有其他嚴重失信行為的。

  對暫無風險企業實行適度寬鬆的監管,簡化監管方式和程序,適當降低“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和頻次等監管頻率,盡可能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對低風險企業保持正常監管頻率,實行常規監管。對中風險企業,列為重點監測對象和專項整治重點關注對象,定期不定期開展大數據監測,相應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和頻次等監管頻率。對高風險企業列為重點監測對象和重點整治對象,大幅提高監管頻率,實行嚴管重罰,在辦理登記注冊、行政許可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責編:潘惠文、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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