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消防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020年10月21日17:44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按照應急管理部政治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2021年度招錄干部公告》以及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為滿足人才補充需要,現將海南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度招錄干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海南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度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錄干部25名。從即日起可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http://bm.scs.gov.cn/kl2021)查詢招錄職位、資格條件進行報名。具體專業如下:

二、報考條件

(一)除具備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基本報考條件外,各類報考人員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學歷的須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本科批次統一錄取,錄取當年直接入學就讀本科學歷教育(除保留學籍應征入伍外),且取得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研究生學歷的須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取得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的畢業生。

2021年應屆畢業生是指按正常教學計劃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間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並取得相應的報到証。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即2019、2020屆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無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下同),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目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錄:

1.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含)以上或1門(含)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2.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

3.因違反紀律或其他原因受過處分的。

(三)各類報考人員除上述條件外,還須滿足下列條件:

1.符合《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有關要求﹔

2.符合職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各職位明確的專業類目錄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確定,報考人員最高學歷專業須為相應職位明確的專業(畢業証書、學位証書均為同一專業、同一院校頒發)﹔

3.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陸勤人員)﹔

4.熱愛消防救援職業﹔

5.具有崗位所需的心理素質﹔

6.具有服現役經歷的須服役期滿。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1.烈士子女﹔

2.具有服現役經歷人員。

三、招錄程序

(一)報名、筆試

按照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進行,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簡稱“專題網站”)。

(二)體檢、心理素質測評、體能測評(業務技能測評)、面試

根據錄用計劃和錄用方向,按照規定的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心理素質測評、體能測評(業務技能測評)及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前進行體檢、心理素質測評和體能測評,任一項目不合格不再進入下一環節。其中大學生消防員面試人員參加業務技能測評、不參加體能測評。

體檢參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陸勤人員)執行。

心理素質測評統一使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心理測查系統,僅限測試一次,由系統自動評判測查結果“合格”或“不合格”。

體能測評主要測試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韌素質等。測試項目:中長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內,女生800米在6分鐘內為合格)、立定跳遠(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為合格)、俯臥撐(男生,每分鐘20個以上為合格)、仰臥起坐(女生,每分鐘20個以上為合格)。任一項目不合格,則體能測評不合格。

業務技能測評執行《中國消防救援學院面向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優秀消防員單獨招生業務技能考核項目及分值》優秀消防員標准,滿分150分,低於75分的為不合格。

面試重點考察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意識、自我情緒控制能力、報考動機、行為舉止和形象氣質等。

(三)考察、公示及備案

應急管理部政治部根據錄用類別和錄用方向,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錄用對象。其中: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大學生消防員: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35%+業務技能測評成績15%。

筆試、面試、業務技能測評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擬錄用對象按規定組織考察、公示及備案:

1.組織考察。由考察組按照要求組織考察。

2.公示及備案。經考察合格的擬錄用對象,檔案材料報應急管理部政治部進行集中審核。對審核合格的組織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公務員錄用備案手續。

(四)任職培訓

根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實際情況和職業特點,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錄用對象進行為期1年的任職培訓,其中集中培訓、崗前鍛煉各6個月。

任職培訓開始3個月內開展體格復檢、政治復核、學歷學位檔案材料復審。培訓結束前,對任職培訓期間的現實表現、學習訓練、身體心理等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體格復檢、政治復核不合格、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或者培訓期間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以及心理素質等原因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予以淘汰。

經培訓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新任職人員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大隊級(含)以下單位工作不少於5年,其中在消防救援站(中隊)崗位工作時限不少於3年(女性除外)。

四、網上報名信息填寫要求和注意事項

考生網上報名填寫信息須真實、完整,信息填報不實、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一)關於籍貫和戶籍所在地

“籍貫”按“省+市或縣”的格式填寫,如江蘇省南京市或河北省正定縣。“戶籍所在地”填寫戶口本首頁詳細地址,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填寫入職前戶口所在地。

(二)關於學習經歷

從小學填起,填至報名時間為止的最高學歷,完整填寫學習時間、學校、院系、專業、學歷、學位等信息,所填信息需與畢業証、學位証一致。例如:

2005年9月-2008年7月,××省××市××中學學生

2008年9月-2012年7月,××大學××學院××專業大學本科學生,×學學士。

學習經歷時間段填寫到月,要完整、連續,不得出現空白時間段。

在資格復審、檔案審核及復審階段,將核查考生學歷學位情況。考生須提供畢業証、學位証原件及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証報告》原件,獲得相應學位的還須提供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証報告》原件。

(三)關於社會工作經歷

請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等內容,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按照某總隊+某支隊+某基層單位的格式填寫,其他人員按照單位規范名稱填寫,如:2010年9月-2013年7月,××省××市××縣(區)政府專職消防隊,消防員等。對於沒有工作單位的社會經歷(如待業期間),應注明:起止年月、居住地(具體到區縣)、証明人及聯系電話等內容,例如:2010年7月-2010年10月,待業,××省××市××區,張××,138××××××××。

社會工作經歷時間段填寫到月,要完整、連續,不得出現空白時間段。如工作經歷和學習經歷時間重疊,請具體說明情況。

(四)關於獎懲情況

應至少注明:獲得獎懲名稱、獎懲年月、給予單位等3項內容。隻能填寫具備有效書面証明材料的獎懲項目,沒有書面依據的獎懲項目請勿填寫。

(五)關於家庭成員信息

應注明成員姓名、與本人關系、所在單位、職務(個體經營或務農地點須明確到鄉鎮)等內容,如有個別信息不便填寫,應作出相關解釋。家庭成員(包括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父母)不能遺漏,已故人員也需要填寫並加上“(已故)”。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均將留存,所有填報、修改報考信息的歷史記錄,均可在系統內予以查証,在面試資格復審、錄用考察、公示、備案、政治復核期間將與真實信息進行對照。如發現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取消其體檢、心理素質測評、業務技能測評、面試、考察或錄用資格,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

(二)總隊考試錄用政策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為0898—65921213,工作時間為:2020年10月15日至26日(每天9:00—12:00、14:00—18:00)。上述電話負責接受擬報考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考生咨詢,隻對相關政策和填報要求作出解釋說明。報名資格審查結果一律依據考生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中填寫的報名信息作出。

海南省消防救援總隊政治部

2020年10月18日

(責編:劉瀚濤、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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