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証申請年齡 取消70周歲年齡上限

2020年10月22日14:49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眾號
 
原標題:公安部: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証申請年齡 取消70周歲年齡上限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向中國人民警察隊伍授旗儀式上的重要訓詞精神,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服務“六穩”“六保”工作,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動力,服務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公安部持續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措施。10月22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異地辦”“便捷辦”“網上辦”等三個方面12項公安交管優化營商環境新措施。

  ——進一步推行“異地通辦”。簡化辦事程序,更好滿足群眾異地工作生活需要,更好降低企業辦事運營成本,更好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即:

  推行摩托車駕駛証全國“一証通考”,在實現小型汽車駕駛証“全國通考”的基礎上,推行摩托車駕駛証全國“一証通考”,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証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証,無需再提交居住証或者居住登記憑証,每年將惠及30萬異地考領摩托車駕駛証的群眾。

  推行摩托車轉籍異地通辦,在已實行非營運小微型客車轉籍檔案網上轉遞的基礎上,推行摩托車轉籍信息網上轉遞,申請人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無需再回遷出地驗車、提取紙質檔案,減少面對面接觸式辦理,減少群眾兩地間往返。

  試行私家車登記持身份証全省通辦,在12個省(區)試點推行非營運小微型客車登記持身份証通辦,對本省戶籍居民省內異地辦理新車注冊登記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証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証或者居住登記憑証,便利群眾省內異地購車登記,助推省域經濟一體化發展。該措施實施后,每年將惠及100萬省內異地登記的車主。

  推行二手車出口臨牌異地通辦,對二手車出口企業收購機動車用於出口的,簡化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可以直接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無需核發正式號牌﹔屬於異地收購車輛的,可以在機動車登記地直接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無需返回企業所在地辦理,為二手車出口創造便利環境,激發國內汽車消費市場活力,助推外貿穩增長工作。

  ——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堅持放管結合,不斷優化辦牌辦証條件程序,不斷拓展交管城鄉服務覆蓋面,更好服務社會群眾和市場主體,更好服務鄉村振興、扶貧攻堅等戰略深入實施。即:

  擴大機動車免檢范圍,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將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全國將有1.7億多私家車主享受到改革帶來的便利。車輛發生傷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仍按原規定周期檢驗,保障車輛安全性能。

  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証申請年齡,為更好適應老齡化社會發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駕駛証70周歲的年齡上限。對70周歲以上人員考領駕駛証的,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保証身體條件符合安全駕駛要求。

  優化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証申請條件,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駕駛証的年齡下限由26周歲、24周歲降低至22周歲,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証年齡上限由50周歲調整至60周歲。同時,縮短增駕時間間隔,對無相應記分周期滿分記錄,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証的,由取得大型貨車駕駛証至少5年縮短至3年,申請牽引車和中型客車駕駛証的,由取得大型貨車駕駛証至少3年縮短至2年,進一步滿足群眾生產生活和客貨運輸企業需求。

  擴大體檢醫療機構范圍,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証需要提交身體條件証明的,體檢醫療機構由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擴大到符合健康體檢資質的二級以上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健康體檢中心等醫療機構,適應我國公共衛生事業發展新形勢,提升農村、偏遠地區服務覆蓋面,方便縣鄉群眾就近辦理。

  便利殘疾人家庭共用車輛,對於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証(C2)以上的人員,可以駕駛上肢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便利殘疾人家庭成員及其他服務殘疾人出行的人員共用車輛,更好保障殘疾人權益。

  ——進一步深化“網上服務”。優化群眾辦事體驗,運用交管大數據服務民生、賦能經濟、保障安全,不斷提升“互聯網+交管政務”服務水平,推行道路運輸企業信息查詢提示服務,推行駕駛人交通安全記錄網上查詢和試點機動車交強險信息在線核查。即:

  一是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向道路運輸企業推送交通安全風險預警提示,提供查詢本企業機動車和駕駛人交通違法、事故等信息服務,方便企業強化源頭安全管理、加強駕駛人安全教育、預防和降低企業運行風險﹔

  二是駕駛人通過“交管12123”APP可以查詢、下載交通責任事故、准駕車型變化、交通違法和記滿分等記錄,方便其從業、應聘等生產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記錄電子憑証,促進提升駕駛人誠信守法意識﹔

  三是推進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與銀保監部門機動車交強險信息共享,在試點地區辦理機動車登記、核發檢驗合格標志時,網上核查機動車交強險信息,申請人無需再提交機動車交強險紙質憑証。

  近年來,我國機動車和駕駛人保持高位增長態勢,截至2020年9月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到3.65億輛,駕駛人達4.5億人。公安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問題導向、民意引領,在推行車檢、駕考、號牌管理等改革基礎上,2018以來陸續推出了4批42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累計惠及8億多人次,為群眾企業減少辦事成本400多億元。特別是在抗擊新冠疫情關鍵時期,開通綠色通道,實行應急防控車輛牌証“加急辦、便捷辦”,實行群眾考試領証“延期辦、容缺辦”,辦理加急業務6.6萬筆,網辦業務同比增長200%,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復工復產。

  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實施,為保証新措施順利啟動、精准落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制定配套制度規范,組織信息系統升級,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做好實施准備。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李江平表示,下一步,將加強督查督辦,狠抓改革落實,保証改革取得惠民利企的實效,讓群眾辦事更便捷、企業營商更便利。同時,將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不斷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持續推出更多改革措施,惠民利企。

(責編:陳海燕、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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