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建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老舊小區改造流程

2020年12月13日13:47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人民網海口12月13日電(記者 毛雷)近日,海南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資規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海南省城建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流程》,(以下簡稱《流程》),根據《流程》,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將遵循建立工作機制、加強政策宣傳、開展調查摸底、確定年度改造計劃、編制項目改造方案、改造項目實施、簡化改造項目審批手續、建立長效機制等流程來開展。

《流程》指出,市縣政府應建立“小區(居民)申請、社區(村居委會)推薦、主管部門(街道、鄉鎮)審核、市縣(區)政府(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自下而上的項目生成機制和競爭性改造管理模式。經主管部門(街道、鄉鎮)審核,報市縣(區)政府(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納入年度改造計劃安排實施。

以下情形可優先安排改造:多個小區連片(片區)規劃改造的﹔已成立業主委員會或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籌備組,業主委員會(或籌備組)已征得老舊小區四分之三以上住戶簽名同意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四分之三以上住戶承諾支持改造、拆除違法建筑,並就小區內公共資源的利用達成一致意向的﹔已明確籌集資金參與改造的,如業主願意自籌一定比例資金參與改造的、能引進社會資本參與改造的、原產權單位明確出資參與改造的,或通過其他方式籌集部分改造資金共同改造的﹔經制定有改造后的維修資金籌集方案、物業管理(自主管理)方案的﹔已建立小區基層黨組織且願意參與改造的﹔基礎設施老舊程度嚴重的以及其他可優先列入改造情形的。

《流程》規定,各市縣政府建立老舊小區“小區(居民)申請、社區(村居委會)推薦、主管部門(街道、鄉鎮)審核、市縣(區)政府(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自下而上的項目生成機制和晶振性改造管理模式。

經主管部門(街道、鄉鎮)審核、報市縣(區)政府(工作領導小區審定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納入年度改造計劃安排實施。

(責編:潘惠文、王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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