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創業擔保貼息個人貸款額度提高至30萬

2020年12月23日14:11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人民網海口12月23日電(樊歡迪)12月23日,海南發布了《海南省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據介紹,受國內國際多重因素疊加影響,當前創業者和小微企業資金支撐難等方面的問題依然比較突出,《海南省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出台實施將切實減輕創業者和用人單位負擔、擴大有效就業。

《辦法》堅持問題導向,適度突破現行政策,對重點群體和小微企業加大支持力度,在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的支持范圍、進入門檻、展期要求、利率和利息分擔、申請程序等方面進行了完善和創新,共提出九章三十四條措施。

《辦法》內容分五個方面:一是放寬小微企業貼息條件,提高貼息貸款額度。在現行國家政策基礎上,進一步放寬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貼息貸款的條件,將創業擔保貼息個人貸款額度提高到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小微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是降低個人貼息貸款利率上限。允許在市場報價利率基礎上適當調整,但最高不超過LPR+250BP,具體貸款利率由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人和借款企業的經營狀況、信用情況等與借款人和借款企業協商確定。

三是加大地方財力支持。由財政部門按規定給予貼息,貼息資金由中央、省級和市縣三級財政按5:3:2比例分擔﹔超出中央財政規定部分的貸款貼息,由省財政和市縣財政按原6:4比例共同承擔。

四是完善擔保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將擔保基金交給市場化運作的擔保公司運營管理,探索通過信用方式發放創業貸款,逐步減少、取消反擔保。

五是建立銀行與政府間合理的代償風險分擔機制和貸款獎勵機制。創業擔保貼息貸款發生代償時,擔保基金承擔代償金額的80%,經辦銀行承擔代償金額的20%。同時實行額度遞升獎勵機制,獎補資金由中央、省和市縣三級財政按5:3:2比例共同分擔。

會上,相關負責人就創業貸款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一、哪些創業群體可以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辦法》規定,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且屬於重點就業群體的10類個人創業者,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具體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及中職院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關於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金〔2020〕21號)中規定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新發放貸款應增加的支持群體。上述群體中的女性創業者,納入重點支持對象范圍。同時,按照海南省《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相關資格條件引進的人才同等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其次,上述人員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還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有具體經營項目﹔二是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二、作為創業者或小微企業應該到哪裡辦理創業擔保貸款?在辦理流程上有哪些變化?

《辦法》中明確,申請人可以在創業項目所在地的經辦銀行申請貸款。其次,關於辦理流程問題。為了幫助申請人盡快獲得貸款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實行經辦銀行受理和反饋、相關部門內部審核的“一站式”服務模式,在材料審核方面,實行人社部門審核借款人資格、擔保機構調查、金融機構貸前調查“多審合一”,避免申請人重復提交材料。同時,明確各經辦機構辦理時限,進一步縮短貸款審批時間,加快貸款發放進度。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后,經辦銀行原則上在5個工作日內放款,如確需辦理反擔保、抵押等手續的可適當延長。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並說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補充完善的手續和資料。同時,對新發放的10萬元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以及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等5類情況,取消反擔保要求。

三、海南省新出台的貸款額度和現行國家政策相比有哪些變化,為創業個人和小微企業送來了哪些“政策紅利”?

貸款貼息額度的調整正是給創業個人的“政策紅利”重要方面。關於貸款貼息額度的調整,有兩個主要變化:一是將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的額度由中央規定的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二是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或者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最高還可以提高10%的貸款額度。

除了貸款額度的提高外,還降低了小微企業申請貸款的門檻:現行中央政策的規定是在貸款申請時間一年內,申請企業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的人數佔比15%(超過100人的為8%)。而海南省將貸款申請時間由一年延長到兩年,符合條件的人員佔比由15%下降到10%(超過100人的進一步降為5%)。

四、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是多長時間,貸款利率是多少?

關於貸款期限,各經辦銀行向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向小微企業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對貸款信用良好、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借款個人、合伙創業者和小微企業,在貸款結清后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關於貸款利率,舉個例子,假設一名返鄉創業人員想申請一筆3年期的創業擔保貸款,首先要看他的創業項目所在地是哪個市縣的,如果他是在五指山、臨高、白沙、瓊中、保亭這五個市縣中的一個,那麼他的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LPR+250BP,如果在其他市縣,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LPR+150BP。這個LPR也就是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目前人民銀行在每個月20號會授權全國銀行間拆借中心公布一個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利率品種。比如,2020年12月21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一年期LPR為3.85%,5年期以上就是4.65%﹔那麼像這種3年期的貸款,介於1年期和5年期(含)之間的LPR,可以由借款人和銀行雙方協商參照,到底是按3.85%,還是4.65%來確定。

舉例來講,比如在海口申請,貸款利率可以有兩種,一個是不超過1.5%+3.85%,也就是5.35%﹔另外一個就是不超過1.5%+4.65%,也就是不超過6.15%。

五、在貸款資金回收方面有哪些風險防控措施?

《辦法》明確了貸款催收、代償和追償程序。借款人確不能如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由經辦銀行和擔保機構共同催收。經過催收仍不能歸還的,由政府設立的擔保基金和銀行按8:2的比例共同承擔,以前是全部由擔保基金代償,這樣調整后就強化了銀行識別和防控風險的責任。在代償后,銀行和擔保機構繼續通過法律程序繼續追償。經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履行追償結束后,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經當地財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聯合審定后,按有關規定核銷壞賬並做好賬銷案存。此外,當市縣貸款上年到期還款率達到90%以上,擔保基金的放大倍數可由5倍提高到10倍,這樣在防范和化解風險的同時,也進一步發揮了財政資金的杠杆作用,確保海南省創業擔保貸款基金的可持續運作。

(責編:潘惠文、王慶芳)

72小時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