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廳印發文件,部署2021年重點高校在海南省實施專項計劃有關事項。
今年在海南省實施的專項計劃分別有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其中,國家專項計劃是由以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地方重點高校為主的本科高校承擔,面向全國國家級貧困縣定向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是由海南省的海南大學、海南師范大學、海南醫學院等招生高校承擔,實施招收我省農村區域學生的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是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的農村區域招收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在我省的招生計劃由各招生高校根據考生申報及測試情況確定。
海南省原貧困、民族地區包括五指山、臨高、保亭、瓊中、白沙、陵水、昌江、樂東、東方等市縣,以及瓊海市的會山鎮,萬寧市的長豐鎮、禮紀鎮、南橋鎮、三更羅鎮和北大鎮,屯昌縣的南坤鎮,儋州市的蘭洋鎮、南豐鎮、雅星鎮等。
考生和家長可登錄省教育廳網站查看招生計劃、報名條件、資格審查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