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鄉村民宿促進和管理條例》將於8月1日起施行

人民網三亞7月17日電 7月16日上午,三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三亞市鄉村民宿促進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實施新聞發布會,新頒布的《三亞市鄉村民宿促進和管理條例》將於2021年8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首部專門規范鄉村民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會議由三亞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嚴瓊主持。
《條例》共七章四十一條,主要對鄉村民宿定義、政府職責和監管體制、產業促進措施、開辦程序、經營規范、監督管理措施、法律責任、歷史遺留問題處理等方面作出規定。明確了鄉村民宿位於鄉村范圍內,是利用村(居)民自有住宅、村集體房屋、原國有農(林)場房屋或者其他相關設施開辦的小型住宿場所。
《條例》對鄉村民宿開辦要求和流程、經營規范作出了規定,明確了鄉村民宿監督管理由區旅游文化主管部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跨部門聯合監管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由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鄉村民宿誠信體系建設,並根據鄉村民宿信用狀況實行分級分類監管,以規范鄉村民宿管理,明確鄉村民宿監管體制,厘清政府部門權責邊界,促進鄉村民宿產業健康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全域旅游等戰略實施。
此前,三亞市住建局印發了《三亞市鄉村民宿備案及核驗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由各區住建部門作為鄉村民宿備案實施主體,明確了各區住建部門作為鄉村民宿備案實施主體,民宿經營者可以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在地域所屬區級鄉村民宿備案平台申請備案。各區住建部門對於材料齊全並符合開辦要求的民宿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並發放備案登記回執,民宿經營者憑備案登記回執到所在轄區公安分局申請安裝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三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條例》施行前已經經營但未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開辦手續的鄉村民宿,應當自《條例》施行之日起九十日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開辦手續﹔逾期未辦理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三亞市近180家鄉村民宿共有客房4050間,從業人員1270人,2019年接待過夜游客157萬人,佔三亞市接待總量的6.5%,形成了一批如博后村的浮生若宿設計民宿、相見無墅,西島耕讀者民宿、遠方民宿、小康別院以及中廖村精品民宿等代表性的特色民宿。吉陽區博后村已經開業和正在建設的民宿共計44家,客房總數約1300間,是海南省最大的民宿村之一,也是眾多游客的“網紅打卡地”。近年來快速發展的三亞鄉村民宿已成為三亞酒店業有益補充,但在基礎配套設施、服務意識以及經營規范等方面也暴露出不少問題。
三亞市旅文局已在吉陽區博后村、海棠區藤海社區、天涯區馬嶺社區、崖州區梅山社區等旅游資源優勢區域,鼓勵農戶、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具有專業化經營能力的經濟組織等,採用自營、租賃、聯營、入股等方式,壯大集體經濟,參與鄉村民宿建設、經營和管理,並於2019年開始按照省旅文廳相關要求對鄉村民宿服務質量開展了金宿級、銀宿級和銅宿級等級評定,並不定期開展民宿行業安全生產、疫情防控常態化專項檢查以及整治工作。(實習生 吳小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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