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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警開展整治行動 嚴查“涉酒涉摩涉學”六類違法犯罪行為

2021年09月10日1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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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強化對酒駕醉駕和農村地區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嚴管高壓態勢,切實消除“涉酒涉摩涉學”死亡交通事故隱患,有效淨化道路交通環境,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根據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的統一部署要求,海口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重拳整治六類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

在行動中,海口公安交警部門重點加強對六類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對六類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堅持嚴格依法頂格處罰。每天城區、鄉鎮區域全覆蓋夜查酒駕,鄉鎮全區域整治涉摩涉學交通違法,有效規范摩托車通行秩序,切實筑牢城區、農村道路安全防線。此次重點整治內容包括:酒駕醉駕、無証駕駛摩托車、駕駛無牌無証摩托車上路、駕駛報廢摩托車上路、駕乘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中小學生違法騎行摩托車或電動自行車等六類違法犯罪行為。

在9月9日當天上午的整治行動中,海口公安交警組織路面大隊警力,以設卡盤查與機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嚴格查處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在靈山鎮的整治行動中,一名自稱從演豐鎮前來趕集的村民因其駕駛的兩輪摩托車未懸挂號牌被執勤交警攔下進行檢查。該摩托車駕駛人取出証件並說車輛是按照正常登記的,只是車牌掉了。交警檢查發現該兩輪摩托車除了未懸挂車牌外,行駛証顯示該車已經三年未年檢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執勤交警對其未按規定懸挂號牌、逾期未檢驗合並罰款300元的處罰,記15分,並依法扣留車輛。據統計,8月30日至9月9日17:00,海口公安交警共查處六類交通違法行為3550起,其中查處醉酒駕駛24起,飲酒后駕駛68起,無証駕駛6起,駕駛無牌無証摩托車上路287起、駕駛報廢摩托車上道路行駛48起,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3045起、中小學生違法騎行摩托車或電動自行車72起。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駕駛摩托車上路行駛必須做到牌証齊全,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嚴禁酒駕、逆行、闖紅燈、強行超車,杜絕駕駛報廢或逾期未年檢車輛上道路行駛。請廣大駕駛人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文明行車、安全出行,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海口交警支隊 李盛蘭)

(責編:盧少雄、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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