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調整最低工資標准 一二三類地區分別為1830元/月、1730元/月、1680元/月
2021年10月15日19:26 |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人民網海口10月15日電 (李學山) 10月15日,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稱,根據海南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經海南省政府同意,決定對全省最低工資標准進行調整。
海南省調整最低工資標准
根據這一通知,本次調整后,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8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3元,適用於海口市、三亞市、洋浦經濟開發區。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7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5.4元,適用於儋州市、三沙市、瓊海市、澄邁縣。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6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4.9元,適用於文昌市、萬寧市、東方市、五指山市、樂東縣、臨高縣、定安縣、屯昌縣、陵水縣、昌江縣、保亭縣、瓊中縣、白沙縣。
通知稱,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通知中稱,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海南省2018年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468號)同時廢止。
(責編:劉楊、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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