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調整中考體育科目考試方案 將游泳納入選考項目

人民網海口10月20日電 (王碩)日前,海南省教育廳印發《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方案(2021年修訂)》(以下簡稱“體育考試修訂方案”),對初中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進行了調整優化。
體育考試修訂方案明確,考試方式調整為必考+選考,必考類項目是指考生必須參加的考試項目,選考類項目是指考生從指定的多個項目中任選一項作為考試項目。考生體育科目考試最終得分=必考類項目得分+選考類項目得分,最終得分計入學生個人中招考試總分。其中,2022-2023年體育科目考試分值總分為50分,必考項目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分值30分﹔選考項目為男、女生均從指定的三個項目中選擇一項作為考試項目,分值20分,三個項目分別是坐位體前屈、一分鐘跳繩、50米游泳。從2024年起,分值總分為60分,必考項目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分值30分﹔選考項目為男、女生均從指定的五個項目中選擇一項作為考試項目,分值30分,五個項目分別是一分鐘跳繩、50米游泳、足球、籃球、排球。
體育考試修訂方案包括了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辦法及要求、2022—2023年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評分標准、2024年起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評分標准。方案還提出從2025年起,建立每三年為一個周期的動態調整機制,評分標准將視全省近三年總體考試成績的波動趨勢予以適當調整,有效激發學生運動興趣、培養運動技能、促進學生體質健康。
體育考試修訂方案還明確,省中招辦全面負責全省初中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工作,每年須遵照本方案提前做好當年的體育科目考試工作安排,包括制定年度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體育科目考試工作方案、組織相關考務培訓等。各市縣中招辦在省中招辦的統一安排部署下,具體負責本地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須於每年的3月5日前將本地體育科目考試工作方案報至省中招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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