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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連中國] 這些租房的“坑”,你踩過嗎?

2021年10月28日16:03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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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網連中國] 這些租房的“坑”,你踩過嗎?

  一年換了4處房。租房,成了小彭步入社會的第一道“坎”。

  “畢業后到長沙工作,第一次租房選的公寓,說是沒有中介,拎包入住,還能免費健身。”小彭說,當時被公寓的環境設施和社區運營概念所吸引,沒有多考慮就租了。

  入住1個月,公寓房間隔音差、附近裝修擾民等問題,讓小彭無法正常休息。向公寓方投訴后,換租到同品牌的另一處連鎖公寓。此后,由於“不退押金、水電收費不透明”等諸多原因,小彭接連換房。“折騰得夠嗆,能遇到個可心的房子太難了。”聊起租房經歷,小彭深嘆一口氣。

  在大城市打拼,租房成為多數年輕人的居住選擇。今年8月的國新辦發布會上,住建部副部長倪虹提到,根據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靠租房來解決住的問題。

  有需求就有市場,隨著各類房屋租賃企業不斷增多,相關問題也隨之而來。此前,人民日報刊發題為《租房行為全流程管理亟須完善》的報道,盤點年輕人租房過程中遇到的“坑”。近日,人民網記者赴多地對文章中提到的問題進行延伸調查,發現“長收短付圈套”“中介跑路”“虛假房源”等問題禁而未絕,不少年輕人成了租房市場亂象的買單人。

  這些租房的“坑”,你踩過嗎?

  層出不窮的假房源

  北京,深秋。

  房租到期還剩32天,小靜早早找起了“下家”。

  “前一天在APP上看好的房,第二天就租出去了。有的房源圖片看著寬敞明亮,實際就是‘老破小’。”小靜說,每次找房,都會走好多冤枉路。

  “虛假房源多”,是被年輕人吐槽最多的“痛點”。

  “之前去看過一個房子,一進門裡面暗得很,窗戶很小,房寬度約一米五,不知道是隔斷、走廊,還是廚房改造間,隻能放下一張單人床和一個衣櫃,和在平台上看到的陽光洒落、干淨敞亮的照片完全不一樣。”田女士說,就是“賣家秀”和“買家秀”的既視感。

  走訪中,記者以租房者的身份實地體驗,發現中介發布虛假房源的情形十分普遍。

  通過某選房APP,記者選定一個標注“精裝修”的房源,聯系中介約看。中介表示,該房源剛租出去,可帶看同類型房源,價錢要貴些。時隔一周,記者再次登錄平台,這個所謂“已租出去的房源”仍顯示“待出租”。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不少平台上的房源都是廣告帖,圖片價格都不是真實的,其目的就是為了引流。

  “暴雷”跑路的中介平台

  小貝,海南大學研究生,此前通過某平台中介在海口市美蘭區珍珠裕苑小區租下一套60平方米的一居室。在優惠折扣的誘惑下,他一次性付了一年的租金加押金,2.2萬。沒想到,入住半年后,平台因引融資困難“跑路”了。

  “房主突然聯系我,說已經三個月沒有收到房租了,也聯系不上中介公司的房屋管家。”小貝說,他第一時間聯系中介,對方自稱因工資欠發已離職。隨后,中介公司聲稱遇融資困難等問題,在公眾號上發布了解約方案。“他們說不賠違約金,免息分六期把剩余的房租和押金退給我們。”為了及時止損,租客們無奈同意。但幾個月過去,仍未收到退款,中介公司也沒了消息。小貝說,“損失了約11000元,對於我這種還沒畢業的學生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小貝的遭遇不是個案,目前有不少中介公司向租客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租金,卻按月向房東支付租金,這種操作風險性較大,也給相關部門的監管增加了難度。

  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網截圖

  近年來,各地監管部門對建立完善的租金、押金監管制度愈發重視。今年8月發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針對“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模式以及租金、押金的監管明確提出,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單次收取租金的數額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總和,超過3個月的租金應當納入監管。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數額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並按規定通過第三方專用賬戶托管。

  “當前海口住建部門正對《海口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和《海口市房地產中介管理辦法》進行修改完善。”海口市住建局新聞發言人符永平介紹,當地正進一步細化完善監管流程和監管措施,聯合銀行機構實施資金監管,防范經營風險。

  披著“優惠”外衣的坑錢套路

  除了上述比較明顯的“坑”,一些租房合同裡的“文字游戲”也讓租客防不勝防。

  寧先生在成都主城區租了一個小套二。裝修不錯,月租1500元,和室友平攤下來不算貴。唯一不足,房租要求年付。

  “一開始覺得很劃算,沒有中介費,后來才發現,這裡面藏了很多問題。”寧先生說,包租公司的套路都是從“優惠”開始的。

  “比如合同要求租客繳納每天1塊多錢的房屋維修基金,當房屋出現問題時,隻需給管家打個電話,就會有人上門服務。”寧先生告訴記者,實際情況並非如此,第一次出現問題他們會安排上門服務,之后就越來越慢,“最后直接說,讓我們先找人修,再開好票據報銷。”

  寧先生說,“有時候遇到需要當天解決的問題,隻好自己先墊錢找人維修,修小件懶得開票,修大件報銷時中介公司就會一拖再拖。每天1塊多錢的維修金,聽起來劃算,實際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現實中,掉入“優惠”陷阱的租客不在少數。原本為了省錢,結果在租房過程中變相多花了不少錢。

  “坑”多,租房市場咋規范?

  “對換房加收費用不滿選擇退租,但搬走后中介不接聽電話並拒絕退還押金。”

  “在APP上看的是整租一居房源,線下實地看房卻發現是合租房。”

  ……

  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虛假房源多、惡意克扣押金、長租公寓攜款‘跑路’、隱形收費”等租房陷阱也是群眾留言反映較多的問題。當下,年輕群體在城市住房體系中處於弱勢地位,亟需從政策引導、法律規范、行業自律等方面給予支持。

  “首先,要對房屋租賃合同予以規范,進一步加大房屋租賃合同標准文本的推廣和使用力度,並在房屋租賃合同標准文本中明確對轉租、買賣不破租賃、押金退還、房租變動等情況的約定,使合同能夠有效規范出租人的出租行為,有效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寧夏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教授滕明榮在接受人民網採訪時,建議加大對房屋中介的規范力度,對虛假房源、中介平台低價引流等行為進行整治。

  不小心踩“坑”后如何維權?海南信達律師事務所李有貴律師說,“承租人要學會通過找相關部門投訴、聯系律師等多渠道進行維權。同時,建議在政府層面設立一個專門的投訴渠道,承租人向租賃平台投訴后得不到妥善處理時,政府可以介入,幫助利益受損群體維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截圖

  此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6部門發布了《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意見》,旨在最大程度解決城市青年在租房過程中遇到的痛難點。

  “從法律層面來講,相關部門應進行強制備案,將每一個租房步驟透明化、規范化﹔其次,要增加中介方的義務和連帶責任,間接約束中介方的行為。”上海市申匯律師事務所宋滬彬律師認為,監管意見在落地過程中應設立專人專崗來處理信息審核等相關業務,有關部門也需加強監管,並制定相應的懲處措施。

  談及政府部門該如何更好履責,長沙市住建局表示,“我們將開發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在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全部入網的基礎上,以網簽備案、資金監管、房源核驗為抓手,進一步推進從業人員誠信自律,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房地產經紀和租賃行業監管模式。同時,開發房屋交易資金監管系統,出台文件防范交易風險,避險長租公寓暴雷風險,聯合多部門共同打擊違規經營。”(曾帆 尹星雲 吳茜薇 龔莎 馬作鵬 鄔迪 陳文夏 朱虹 王碩 穆國虎)

 

 

(責編:陳海燕、蔣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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