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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用好用足用活自貿港政策 創新優化政策落地的制度環境

記者 林書喜 特約記者 李靈軍
2021年11月24日08:15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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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深化制度集成創新 “樣板間”裡樣板多

11月23日,洋浦首艘雙燃料雙規范海船“創新9”輪在山東日照市嵐山港裝載煤炭后,出發前往上海。

就在不久前的11月9日,洋浦相關職能部門通過“多証聯辦”模式,僅用一天半,就為海南創遠海運有限公司旗下新建船舶“創新9”輪辦理好入籍洋浦港的23種船舶証書,該船得以在拿到証書的當天,就在海南金海漿紙業有限公司碼頭進行裝船作業,進行首航,因此節省了相關成本費用50萬元。“我們估計得半個多月才能辦好的証書,在洋浦僅用一天半的時間,這在別的地方是難以想象的。”海南創遠海運有限公司總經理陳萍感慨地說。

去年以來,洋浦重點圍繞船籍港登記、保稅油加注等海南自貿港政策落地,深入推進制度集成創新工作,打造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樣板間”,取得了突出成效。

“多証聯辦”加快船舶落戶

去年6月1日發布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賦予了海南運輸往來自由便利等一系列高度開放政策,支持以“中國洋浦港”為船籍港,創新設立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記程序。

用好用足用活自貿港政策,創新優化政策落地的制度環境,是洋浦推進制度集成創新、充分釋放政策紅利的主要方式。早在政策出台前,洋浦已提前研究符合實際的政策需求,主動及時提交國家層面作為參考,例如涉及洋浦的船籍登記、船舶出口退稅、進口營運船舶免稅等在內的多項航運政策都為洋浦提前向上申請。

由於前期工作扎實,《總體方案》印發當日,海南海事局就完成了首艘以“中國洋浦港”為船籍港的國際船舶“中遠海運興旺”輪的注冊登記工作,“中國洋浦港”船籍港政策因此成為自貿港落地最快的政策。

海南宇航順海運有限公司總經理趙明說,按以往的船舶落戶手續辦理程序,辦理船舶所有權証書、船舶檢驗証書、船舶國籍証書等6份証書,需要5至7個工作日,得益於“多証聯辦”服務,今年6月11日,該公司到洋浦海事服務窗口辦理船舶落戶手續時,一天之內這6份証書就辦好了,“大大縮短了船舶落戶時間,公司也因此節省了近80萬元的成本。”

“多証聯辦”服務模式是洋浦海事、交通運輸、航運辦等職能部門主動作為,在開展“查堵點、破難點、促發展”活動中推出的一項服務。洋浦首創跨部門聯合審批工作機制,組成工作專班進一步梳理船舶落戶涉及的政務事項和審批流程,將申報方式、受理模式和審核程序等進行梳理再造,將船舶落戶系列手續,由串聯審批變為並聯同步辦理,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將船舶從上一港注銷到轉籍洋浦重新營運的時間縮減一半以上。

今年7月28日,洋浦海事局、中國船級社海南分社、洋浦交通運輸和海洋局以及洋浦航運辦聯合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船舶落戶“多証聯辦”方案》,實行船舶証書跨單位並聯辦理服務模式,進一步推動國內航行船舶“轉籍不停航”,為企業降低購船和經營成本提供積極方案。

在制度集成創新的大力推動下,截至目前共有363家航運企業落戶洋浦,新增登記船舶162艘,載重噸共計745.98萬噸,其中30艘為“中國洋浦港”國際船舶,達483.6萬載重噸。同時洋浦企業還控制25艘方便旗油船,總載重量合計640萬噸。

“圍繞‘中國洋浦港’船籍港政策,我們推出‘創設便捷高效的國際船舶登記程序’和‘境外船舶移籍一事聯辦’,這兩項制度創新也作為海南省制度創新案例對外發布。”洋浦工委自貿辦副主任王建勤說。

保稅油為自貿港建設“加油”

以“洋浦港”為中轉港從事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允許加注不含稅油政策是《總體方案》賦予洋浦5項獨有的自貿港政策之一。該政策通過降低油料費用來降低航運企業運營成本,吸引航運企業來洋浦開辟航線,支持洋浦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

這項政策是全國首創,目前也是全國唯一。“在政策出台后,洋浦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企業進行政策落地測試,探索制定既高效又符合實際的監管操作流程,並連同充足的測試數據一並上報,為出台實施細則提供參考。”王建勤說,例如在內外貿同船運輸船舶加注不含稅油政策監管制度創新中,洋浦在政策細則發布前即已開展6單測試,並積極向上報送參考意見,在《總體方案》發布后的第4天,就順利完成了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首單75噸保稅燃料油加注作業監管測試業務。

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五部委於今年2月底印發《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外貿同船運輸境內船舶加注保稅油和本地生產燃料油政策的通知》。4月8日該項政策正式落地實施,截至目前,已完成12單業務,加注不含稅油6123噸,貨值283.3萬美元,節約稅款1104.7萬元,為企業減少30%的燃油成本,吸引航運企業圍繞洋浦開通了7條內外貿同船航線。

保稅油政策在洋浦落地實施以來,洋浦交通運輸和海洋局聯合洋浦海事局共同推出便利化舉措,簡化保稅油作業船舶申報流程,明確規定往來於洋浦至八所港區、洋浦港區各碼頭、碼頭至錨地之間的保稅油供應船舶不再進行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申報,改為報告制度。通過創新監管和服務舉措,減輕保稅油供應企業負擔,精簡審批環節,縮短保稅油供油時間,為企業創造了便利化的“准入通道”。

(責編:潘惠文、陳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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