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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2022年春季學期轉學工作已開始受理 截止時間至1月24日

2022年01月21日1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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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儋州市2022年春季學期轉學工作已開始受理,申請受理時間是1月18日至1月24日。

符合轉學條件為:(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由於家庭住址跨鄉鎮遷移、監護人跨縣(市、區)工作調動或因身體、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學校繼續就讀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學。(二)普通高中學生由於家庭住址跨市縣遷移、監護人跨市縣工作調動或因身體、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學校繼續就讀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學。省內轉學的,其中考成績必須達到擬轉入學校當屆統招錄取分數線。跨省轉學的,按與原就讀學校同類同級的原則,轉入法定監護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學校。(三)幼兒園學生轉學條件參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條件。

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將《儋州市中小學幼兒園轉學工作辦理流程》、本單位的轉學工作指南、轉學工作負責人、工作聯系電話公示在本校(園)的網站及學校值班室門口,方便群眾咨詢了解。在全市公辦中小學幼兒園要在受理轉學期間,安排專人接聽轉學工作聯系電話,解釋轉學工作規定,並安排人員受理家長申請。

1月28日前,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按照轉學工作辦理流程,完成申請材料的審核,經校(園)務會議討論同意轉學的,在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上發起轉學辦理申請。同時將材料存檔備查。對符合轉學條件,但由於學位已滿無法辦理轉學的,由學校(園)進行登記,連同申請人提交的轉學材料一並上報市教育行政部門(非市直屬小學上報轄區中心校)。對於學校(園)上報的符合條件但學位限制無法安排的學生,市教育行政部門(轄區中心校)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協調轉學到其他有學位的學校(園),並通知申請人到轉入學校(園)辦理轉學手續。對受學位限制無法轉學到片區學校就讀的學生家長,學校(園)要認真做好解釋說明工作,並引導家長應理性對待,做好其他就學准備。

另外,公辦中小學幼兒園通知家長辦理轉入手續並按轉學辦理工作指引要求學生在2月16日到校報名注冊。

據了解,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控制班額規定,原則上,幼兒園小班班額應控制在25人以內、中班班額應控制在30人以內、大班班額應控制在35人以內﹔小學班額應控制在45人以內、中學班額應控制在50人以內。

市教育局強調,民辦學校接收轉入學生需報市教育局審批,未經批准一律不得接收轉入。在落實優待政策方面。引進到儋州市的高層次人才子女轉學,可通過儋州市人才服務中心人才服務“單一窗口”(儋州)申請(聯系電話:23302885,23305778)。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轉學通過儋州軍分區申請,經審核后轉市教育局。隨遷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轉學,通過消防救援部門與市教育局接洽。市教育局對受理的申請材料審核后按規定辦理。

此外,各學校(幼兒園)要堅持“籍隨人走,人籍一致”的原則,嚴格規范學籍管理,避免出現空挂學籍現象。未完成學籍轉接手續的學生,應當在原校就讀,轉入學校不得提前接收學生就讀。

學校是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對本校的學籍管理負主體責任。市教育局要加強對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特別是轉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及時糾正違規轉學行為。對不主動服務群眾,而以簡單粗暴的態度對待家長,不按政策解釋,推諉扯皮,引發群眾不滿意,導致問題、矛盾上交的,責令即刻改正﹔對於因審核把關不嚴、接收不符合轉學條件學生的,除責令轉入學校退回已轉入的學生外,還將按照管理權限,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市教育局將對全市各學校進行隨機調查暗訪,一旦發現學籍管理工作存在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處理。

有需要的家長可撥打聯系電話進行咨詢,儋州市教育局轉學咨詢電話:23380256。

附轉學辦理流程:

(一)提出轉學申請。申請人持學生及監護人身份証、戶口本(或有效的居住証)、家庭住址變動或監護人工作變動等相關証明材料,填寫《儋州市中小學轉學申請表》,申請辦理轉學手續。

1.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的,按照劃片就近原則,到住地劃片對應的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劃片范圍以最近年度公布的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相應內容為准)。

2.普通高中轉學的,到住地附近的與原就讀學校同類同級的高中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3.學生法定監護人為A、B類人才的,向省人才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窗口提出轉學申請。屬於C、D、E類人才的,向市人才服務中心人才服務“單一窗口”(儋州)(聯系電話:23302885,23305778)提出轉學入學申請,並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申請人亦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則,直接向住地劃片對應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或住地附近與原就讀學校同類同級的高中學校提出轉學申請。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可由家長通過部隊政治部門向儋州軍分區申請。隨遷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可由家長通過消防救援部門與市教育局接洽。

(二)學校審核。學校按照轉學的條件和程序對申請人提出的轉學申請進行申核。

同意轉學的,由申請人和轉入學校填寫《儋州市中小學轉學聯系表》,並按規定在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上發起轉學辦理申請。

符合轉學條件,但由於學位已滿無法辦理轉學的,由學校進行登記,連同申請人提交的轉學材料一並上報市教育局(非市直屬學校上報轄區中心校),同時向家長說明學校學位已滿的客觀原因,做好解釋工作。市教育局(或轄區中心校)將學校上報的待統籌的申請轉學名單,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協調轉學到其他有學位的學校,如那大城區公辦學校學位限制無法接收,將統籌安排郊區公辦中小學校,並由市教育局(或轄區中心校)通知申請人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學手續。

對不符合轉學條件的,學校應向申請人說明原因,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三)教育主管部門核辦。市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對轄區內學校提出的轉學申請進行核辦。

不同意轉學的應及時通知學校,由學校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四)轉出學校核辦。轉出學校核查轉出學生的相關材料,並在學籍管理系統中履行核辦手續。沒有正當理由,轉出學校不得拒絕學生轉學。

(五)轉出學校主管部門核辦。轉出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轉出學生的相關材料及信息,並在學籍管理系統中履行核辦手續。

(六)通知學生入學。辦完轉學核辦手續的,轉入學校要通知申請人報到、入學時間和具體手續。

幼兒園學生的轉學參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流程辦理。    (儋州融媒全媒體 符武月)

(責編:陳海燕、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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