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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

記者 孫慧
2022年01月29日09:52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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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普通門診納入醫保報銷

到醫院門診去挂號看病拿藥,花了144元,個人需要自付多少?

“門診看病現在也能報銷了,我自己付了72元,報銷醫保72元。”近日,因失眠到海口市第三人民醫院門診看病拿藥后,海口市民陳建英在醫院工作人員指導下,完成了普通門診費用報銷,按照規定,她隻需要支付50%的醫藥費用。

從今年1月1日起,《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共濟保障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門診共濟保障辦法》)正式施行,將門診費用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

此前,海南省職工負擔比較重的住院、門診慢特病得到了有效醫保保障,但是職工多發病、常見病普通門診尚未納入醫保保障范圍。

“普通門診費用報銷,是一個從無到有的轉變,進一步完善了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政策體系。”省醫療保障局局長賈寧表示。

普通門診報銷政策於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海南日報記者走訪發現,很多基層醫院正在加大對普通門診報銷政策的宣傳,配合做好政策落地執行工作。

“我們把普通門診報銷的流程都打印出來,放到各個科室,要求醫生看診時向患者說明,及時告知患者該政策。”海口市第三人民醫院醫保辦公室主任李植新介紹,《門診共濟保障辦法》印發后,醫保中心已經向全院進行傳達學習,並在醫院的電子屏幕滾動播放普通門診報銷的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等政策內容。

為讓醫保進一步便民惠民,增強參保人員就醫獲得感,海南省《門診共濟保障辦法》規定,在不同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看病,門診費用的起付標准、報銷比例不一樣。比如級別在一級及以下的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站,年度起付標准為10元,報銷比例為70%。

“最近家裡小孩生病,去附近的大園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打針230元,自付部分僅76元,剩下的都報銷了。”家住海口市瓊山區忠介路的市民李雲說。

“門診報銷起付標准和報銷比例差異化規定,是為了保障參保人看病有多樣化選擇,無論是去社區服務站,還是市級、省級醫院,都可以報銷。同時鼓勵大家就近看病,比如感冒發燒之類的小病,就近到基層機構看,又能報銷又不用排隊,就診更方便。”省社保中心(醫保中心)主任周俊說。

(責編:潘惠文、陳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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