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龍華:為巡察隊伍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這次抽調的巡察干部都很能干、肯干,進駐僅8個工作日,就發現了問題38個,推動立行立改事項4個,談話報告已完成初稿,巡察工作中期匯報已初步成形,工作效率非常高。”近日,海口市龍華區委巡察辦主要負責人帶隊到巡察駐點酒店了解巡察工作進展情況,八屆區委第一輪巡察第一巡察組組長對組員贊許有加。
為進一步加強區委巡察干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巡察工作質效,緊扣“能力提升建設年”主題,龍華區委巡察辦根據省委巡視辦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巡視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參考省內外巡察干部隊伍建設經驗,在充分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起草制定了《關於加強區委巡察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細則》,由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巡察辦三方聯合印發。
《實施細則》對巡察專職干部和選派抽調干部的任職條件、選配任用、管理培養等三個方面作出了明確要求,為配齊配強巡察干部隊伍提供了堅強保障。“主要是‘兩個明確’,讓這次兩個巡察組的人員配備順暢且高效。”區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表示。
一是明確了選派抽調干部范圍。根據《實施細則》,八屆區委首輪巡察便從新提拔重用的三級、四級調研員中確定組長人選,從優秀年輕干部,鎮紀委書記、副書記及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業務骨干中擇優選取11名人員參加巡察,有效提升了巡察組的專業性和戰斗力,為高質量推進首輪巡察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是明確了考核激勵辦法。《實施細則》明確了連續在區委巡察機構鍛煉半年以上的視為一個職位的任職經歷,由區委巡察辦商區委組織部出具綜合鑒定反饋至派出單位並存入個人干部人事檔案,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評先、晉升職務職級、提拔重用的重要參考,充分調動了干部參加巡察的積極性,也為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撐腰鼓勁,讓巡察工作真正成為發現干部、培養干部的搖籃。(海口市龍華區 王飛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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