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印發《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實施意見》
從8個方面明確了29項具體工作
為推動構建更加系統完備、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近日,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行系統部署,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實施意見》圍繞建設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從保障市場公平競爭、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創新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強化法制保障等8個方面,明確了29項具體工作。明確要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優化非公有制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制度環境﹔夯實產權制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等市場經濟基礎性制度﹔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的要素市場,推進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加快建立與自貿港相適應的現代財稅體制和社會信用體系,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等。
在增強微觀主體活力方面,《實施意見》提出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調整,加快國有資本進一步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推進省屬國企整合發展,增強企業競爭力、創新力和資本運營能力。穩步推進自然壟斷行業改革,優化非公有制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制度環境。
在夯實市場經濟基礎性制度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全面完善產權制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機制,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審慎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管理。全面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在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的要素市場,推進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對於土地要素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人才要素流動便利機制以及利率市場化改革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同時,《實施意見》還提出群眾關注度較高的民生領域相關措施,比如推進老年友好城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推行全省統一的居住証制度﹔構筑多主體供給、更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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