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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1年涉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內的林木類案件較2018年下降近六成

記者袁宇
2022年06月28日08:26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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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案釋法保護生態環境

6月27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司法護航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建設主題新聞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海南法院環境資源審判近幾年取得明顯成效,涉林木類案件數量顯著下降。其中2021年,全省法院審理一審涉林木類案件共116件,較2018年下降61.97%﹔涉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內的林木類案件共81件,較2018年下降58.88%。

2018年以來,海南法院緊緊圍繞海南自由貿易港“三區一中心”的戰略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始終堅持在司法實踐中踐行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保駕護航。

為提升環境資源案件審判質效,海南法院改革管轄方式,根據河流自然流向和自然保護區分布情況,創新性實行全流域、跨區域、集中提級管轄,並設立6個環境資源巡回法庭,設立1個環境資源海上巡回法庭,下沉審判力量,堅持就地受理、就地開庭、就地普法、就地宣傳,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省高院相關負責人介紹,2019年,省一中院在吊羅山環境資源巡回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曾某等11人盜伐林木罪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后,該地區至今無一起涉林木犯罪訴至法院。

2021年底,海南進一步明確將省內常見且在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內多發的盜伐林木罪、濫伐林木罪的入刑標准明確為法定最低標准,同時明確了5種從重處罰情形和一般不適用緩刑的4種情形。該負責人表示,通過規范入刑標准,統一裁判尺度,體現最嚴格保護的原則。

為確保生態環境修復取得實效,海南法院還積極聯動職能部門與科研院所,全面跟蹤督促被告人履行生態修復義務,將增殖放流、補植復綠、勞務代償等多種生態修復舉措運用到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和執行過程中。2018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類案件10852件,依法判令破壞生態環境行為人承擔修復費用約2804萬元,修復生態補植樹木約18.2萬株,增殖放流魚苗蝦苗約138萬尾,復墾土地約345畝。

近幾年來,海南法院環境資源審判質量持續提升。2021年海口海事法院辦理的外籍漁民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還入選了2021年全國海事審判典型案例,被寫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海南高院審理的“司法保護海洋珍稀生物案”被確定為最高人民法院第177號指導案例。

(責編:蔣成柳、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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