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將推出公積金貸款証券化等創新融資方式 保障“應貸盡貸”

人民網海口2月14日電(李學山)2月13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布了《海南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証券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証券化管理辦法》”)和《海南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貼息貸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貼息貸款管理辦法》”),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稱,為了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保障繳存職工購買安居房“應貸盡貸”,確保自貿港安居房制度的落實,擬創新融資方式解決公積金貸款資金缺口問題,並保証公積金流動性安全。
根據實際需求確定發行規模
根據前述《公積金貸款証券化管理辦法》,整個發行管理過程包括選聘機構、注冊額度、確定產品規模、組建資產池、配合開展盡職調查、產品報批、產品推介、產品發行、產品設立、報送發行情況等十八個步驟。
具體而言,在以公開招標方式選聘受托機構、承銷商等專業服務機構后,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根據本省公積金實際融資需求、存量公積金貸款的余額和剩余期限等情況,會同受托機構和牽頭主承銷商確定具體產品的發行規模,啟動產品發行工作,並於受托機構一起制定公積金貸款証券化產品入池資產的合格標准,按照合格標准和產品發行規模,從存量公積金貸款中篩選入池資產,直至資產池的未償本金金額達到產品發行規模。
接下來,管理局需要配合各機構對入池資產開展盡職調查評估,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歷史數據、入池資產的合同憑証以及其他所需資料,參加住房公積金業務訪談等。
而后,管理局與受托機構和牽頭主承銷商分工合作,前者確認証券規模、証券期限、自持証券比例等產品要素﹔審定並簽署信托合同、主承銷協議等產品合同文本,以及發行說明書、發行登記表等產品申報文件。受托機構組織產品結構設計組織,准備全套產品申報文件,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審批。
在開展產品推介工作階段,管理局也需要配合參加投資人路演和投資人答疑﹔並結合路演情況和同類產品發行情況,會同主承銷商和受托機構確定優先檔証券票面利率區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后,牽頭主承銷商按照監管要求和承銷協議約定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公積金貸款資產支持証券,通過簿記建檔方式確定優先檔証券的票面利率,經管理局同意后,發行結束。
在產品存續期內,管理局應將資產証券化業務的風險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對借款人、抵押物、擔保人等進行跟蹤與分析,進行有效的風險監測和控制,及早識別並處理風險。
根據個貸率調整貼息貸款
《貼息貸款管理辦法》是指管理局委托商業銀行及農村信用社利用受委托銀行自有資金向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及受委托銀行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條件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借款人按照公積金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商業貸款利率高於公積金貸款利率產生的利息差額由公積金管理局補息。
根據《管理辦法》,“貼息貸款啟動與暫停”的運作機制是:當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高於95%以上時,管理局可根據結余資金設置貼息貸款啟動和暫停額度區間,當結余資金低於貼息貸款啟動額度下限時,啟動貼息貸款,當結余資金高於啟動額度上限時,暫停貼息貸款恢復使用公積金自有資金發放貸款。當個貸率低於90%時,可根據自身資金狀況,將貼息貸款分批轉回為公積金貸款。貼息貸款轉回后,個貸率原則上保持在90%以下。
此外,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申請人,可自願選擇申請貼息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發放輪候。貸款發放輪候順序以管理局信息系統登記的抵押辦結時間先后順序為准,當輪候的貸款抵押辦結時間相同,則以公積金系統登記的受理時間先后順序發放。貼息貸款的對象是同時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和商業貸款辦理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借款人每月根據公積金貸款計息規則償還貸款本息。逾期還款的,按貼息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根據受委托銀行有關規定計付罰息和利息,受委托銀行和公積金管理局有權按貸款信用管理規定,記錄、上傳借款人貼息貸款的逾期還款記錄。
值得注意的是,貼息貸款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轉回公積金貸款:貼息貸款已結清、已終止﹔貼息貸款借款人或涉貸房產已訴訟、已判決或已執行﹔借款人申請的貼息貸款當前存在逾期﹔公積金管理局與受委托銀行協商確定的其他不予轉回的情形等等。貼息貸款轉回為公積金貸款后,由公積金管理局承擔貸款風險,受委托銀行按照與公積金管理局簽訂的委托貸款協議的約定履行貸后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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