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將專項推進農房質量安全提升工程
力爭今年10月底前完成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提高農房建設質量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海南省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保障農房質量安全,提升農房品質,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1部門近日聯合印發《海南省農房質量安全提升工程專項推進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強調,要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為目標,以深化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為抓手,強化農村低收入群體等6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區農房抗震改造,加強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持續推進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
2023年持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應改盡改﹔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任務完成,存量農房安全隱患基本消除﹔初步建立市縣主導、鄉鎮主責、村民主體的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機制,指導全省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
2024年,進一步強化農村危房動態監測,確保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應改盡改﹔落實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工作體制機制,加強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
到2025年,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省農房建設管理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落實市縣主導、鄉鎮主責、村民主體的農房建設監管責任,基本實現農房設計建設有圖紙、質量安全有管控,農房建設質量安全水平顯著提升,農房功能品質不斷提高,農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
根據《方案》,海南省將持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強化動態監測,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和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精准確定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低收入群體納入年度計劃實施危房改造,確保應改盡改。統籌實施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區農村低收入群體的農房抗震改造,提高抗震防災能力。鼓勵因地制宜推廣裝配式鋼結構等新型建造方式和綠色建材應用,開展現代化宜居農房建設,提升住房品質。
同時深入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依據“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監管”原則,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加強信息共享,強化農村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根據相關通知要求,精准推進分類整治。符合農村危房改造、農房抗震改造條件的及時納入支持范圍予以解決,不符合條件的要引導由產權人(使用人)在安全風險有效管控的基礎上,通過維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徹底消除隱患。同時鼓勵各市縣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統籌實施整治。力爭2023年10月底前完成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11月底做好“回頭看”工作,及時消除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海南省還將強化農房建設規劃管控。農房建設實行逢建必報制度,堅持先規劃后審批,先審批后建設原則。要編制實用性村庄規劃,科學有序引導農村房屋建設。加強農村房屋宅基地審批管理,推進“一戶一宅”“建新拆舊”,加快盤活宅基地存量,指導村民科學選址建房,充分利用舊宅基地、空閑地和其他未利用地。新建農村房屋要符合村庄總體風貌管控,堅持適用、經濟、環保、美觀原則,滿足農民生活生產生態需要。
《方案》還強調要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制度,推進農房建設管理,提高農房建設品質,強化農房建設風貌管控,弘揚黎族船型屋、“干欄式”民居等傳統建筑文化﹔並強化農房設計管理,推進設計下鄉﹔加強鄉村建設工匠管理,開展全方位的培訓﹔推進農房地質災害“遏增量、減存量”專項治理﹔以及農房建設信息化管理﹔並持續推進傳統村落保護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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