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招考生今起填報志願 知分后分三次填報

7月4日,海南省考試局發布《2023年海南中招考生填報志願指南》(下稱《指南》),介紹填報志願時間、方式和志願錄取批次設置,並對有關招錄條件進行說明。今年考生志願填報時間從7月6日開始,實行考后知分、網上填報的方式,分三次進行。
今年我省志願錄取批次設置了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考生在提前批次可填報1個志願,但在填報少數民族特招班志願時,可同時填報海南中學、海南省國興中學和海南省農墾實驗中學3個學校志願,少數民族特招班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
考生在第一批次可分別填報1個自主招生志願、1個統招生志願、1個指標到校志願,依次投檔錄取。其中自主招生志願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測試合格入圍的考生填報,指標到校志願僅限符合指標到校招錄對象要求的考生填報。
本批次統招生分A、B兩段進行錄取,A段錄取“省一級學校”部分統招計劃(即全部統招計劃減去該校招生總計劃預留5%的所得計劃)及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B段錄取“省一級學校”總計劃的5%預留部分及民辦學校未完成的公費生計劃。
考生在第二批次可分別填報1個自主招生志願、3個統招生平行志願、1個指標到校志願,依次投檔錄取。考生在第三批次可分別填報1個自主招生志願、12個統招生平行志願,依次投檔錄取。
今年考生志願填報分三次進行。其中,第一次填報時考生可一次性填報所有批次學校志願,填報時間為7月6日至18日16時﹔第二次在第一批次學校統招生A段錄取結束后填報,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修改)本批次統招生B段志願、指標到校志願以及第二、三批次學校志願,不作修改的,原填報志願繼續有效,填報時間為7月27日至28日16時﹔第三次在第二批次學校錄取結束后填報,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修改)第三批次志願,不作修改的,原填報志願繼續有效,填報時間為8月6日至7日16時。
需要注意的是,填報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瓊台師范學院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費培養生班志願,一經錄取,不予退檔﹔填報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在第一、二批次招生的非公費生計劃,一經錄取,在第三批次錄取結束之前不予退檔。
省考試局提醒,在志願填報截止時間前,考生可以多次登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進行志願修改和提交,最終以最后一次保存並提交成功的志願數據為准。考生在規定的志願填報時間段內,應盡早登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保存並提交志願信息,避免在截止時間臨近前集中填報志願。截止時間一到,網上填報志願系統將自動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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