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人民網海南頻道>>海南新聞

海口從20個方面支持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3月31日起施行 符合條件的企業最高可獎勵3000萬元

記者郭萃
2024年03月07日07:54 | 來源:海南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海口從20個方面支持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近日,《海口市關於支持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發布,將從臨床研究費用補貼、鼓勵藥械研發和自主創新、鼓勵企業從樂城引進新藥地產化等20個方面加快推動海口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符合條件的企業最高可獎勵3000萬元。

本措施自2024年3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規定有關扶持獎勵補助、資助等的起始時間認定,以及測算時間自2023年1月1日起。

根據措施,海口將對臨床研究費用進行補貼,其中,對完成Ⅲ期臨床試驗研究的1類新藥(同一品種不同適應症或不同劑型的合並計算,下同),承諾取得批件后24個月內落地本企業生產,每個項目按臨床研究實際支出給予研發單位15%一次性獎補,最高獎補1000萬元,同一年度每個單位累計最高獎補2000萬元﹔對完成Ⅲ期臨床試驗研究的2類新藥,承諾取得批件后24個月內落地本企業生產,每個項目按臨床研究實際支出給予研發單位10%一次性獎補,最高獎補600萬元,同一年度每個單位累計最高獎補1000萬元﹔對完成Ⅲ期臨床試驗研究的3類、4類仿制藥,承諾取得批件后24個月內落地本企業生產,每個項目按臨床研究實際支出給予研發單位5%一次性獎補,最高獎補300萬元,同一年度每個單位累計最高獎補500萬元﹔對完成臨床試驗研究的第三類醫療器械和非體外診斷試劑類的第二類醫療器械,承諾取得批件后24個月內落地本企業生產,每個項目分別給予研發單位實際支出15%、5%一次性獎補,最高獎補200萬元和50萬元,同一年度每個單位累計最高獎補600萬元。

海口還鼓勵藥械研發和自主創新,醫藥企業新取得國家藥品注冊批件后,24個月內落地本企業生產的,按藥品品種和劑型分類,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生物制品1類藥獎勵3000萬元、2類藥獎勵650萬元、3類藥獎勵300萬元、4類和5類藥獎勵120萬元﹔化藥1類藥獎勵3000萬元、2.1類藥獎勵1000萬元、2.2類藥獎勵850萬元、2.3類藥獎勵750萬元、2.4類藥獎勵600萬元、3類藥獎勵300萬元、4類藥獎勵200萬元、5類藥獎勵100萬元﹔中藥1類藥獎勵3000萬元、2類藥獎勵650萬元、3類藥獎勵300萬元。其他類藥獎勵50萬元。

支持首台套和創新藥應用。經海南省級及以上部門認定的首台(套)高端醫療設備,自認定當年起3年內,按該產品年度銷售收入的2%給予資助,單個產品資助金額累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設立數字療法診療中心的醫療機構一次性獎勵10萬元,醫療機構使用本市企業生產的數字療法產品進行診療的,按首次採用的批件數量給予獎勵,一個批件獎勵20萬元,單個醫療機構獎勵每年合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在鼓勵醫藥企業做大品種方面,醫藥企業當年單個品種銷售收入達到或超過1億元的,以1億元的整數倍作為梯次給予獎勵,分別獎勵30萬元、6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25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500萬元,銷售收入超過10億元的最高獎勵600萬元﹔入圍國家藥品集中帶量採購或區域性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前三順位的品種,按照中標協議實現銷售收入的1%給予獎補,單個品種每年最高獎補2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補500萬元。

對於企業利用博鰲樂城真研通道引進歐美和日本已上市、中國未上市的藥械產品落地本企業生產的,分階段給予獎勵。取得藥械產品進口注冊批件時給予100萬元獎勵﹔取得國內上市許可持有人(注冊人)資格並在24個月內落地本企業生產的,再給予400萬元獎勵﹔落地本企業生產次年起2年內,按該品種銷售收入的3%給予獎勵,2年累計最高獎勵500萬元。

(責編:蔣成柳、潘惠文)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