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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加快落實對接國際高標准經貿規則試點任務

擴大開放推動進出口貿易創新高

記者羅霞
2024年03月28日07:55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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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擴大開放推動進出口貿易創新高

  海口美蘭國際機場海航基地飛機維修機庫,維修師在維修一架瀾湄航空飛機。這是我省首次承接的境外飛機進境保稅維修業務。

  貨輪在洋浦國際集裝箱碼頭裝卸貨物。

  海口開通至美國首條全貨機貨運航線,工作人員將首批跨境電商出口貨物,約10萬個小包裹裝上飛機。本報記者 張茂 攝

  擴大制度型開放

  海南積極擴大制度型開放,加快落實對接國際高標准經貿規則試點任務,一些領域取得積極進展,外向型經濟發展良好。這是海南日報記者3月27日從省商務廳獲悉的。

  近年來,海南積極推動建立健全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實行全國最短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率先實行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實行三張“零關稅”清單,累計發布16批140項制度集成創新案例。當前,海南把封關運作作為“一號工程”,確保如期實現封關后與國際通行經貿規則更好銜接,與內地超大規模市場的聯系更加緊密。

  在對接國際高標准經貿規則方面,海南加快落實《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規則,出台擴大貨物貿易創新發展規模、推動雙向投資、跨境產業鏈合作等20條落實舉措﹔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規則,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數字貿易、人員往來等方面先行先試﹔發布實施暫時出境修理、進境修理、進境貨物有關稅收政策。下一步海南將力爭在綠色低碳、服務業開放、知識產權保護、跨境資金流動、執業資格互認、跨境數據流動等領域取得更多進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2023年6月,國務院正式對外印發了《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准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備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相關國際高標准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截至目前,已有暫時進境貨物暫不繳納關稅、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知識產權救濟快速措施等10余條試點措施在海南落地。

  海南積極對標DEPA,促進外向型數字經濟發展,創新發展數字貿易。2023年,海南實現數字貿易199.21億元,同比增長10.64%。下一步我省將繼續加大對DEPA條款的研究力度,積極開展特色產業鏈招商,發展海南數字貿易特色模式。

  伴隨著一項項開放政策措施的落地實施,海南外向型經濟活力迸發。海南貨物貿易進出口繼2022年首次突破2000億元后,2023年進出口超2312億元,同比增長15.3%,創歷史新高。2023年,海南服務進出口458.17億元,同比增長29.57%,增速高於全國19.57個百分點。利用外資結構持續優化,對外投資增勢良好。

  政策闡述

  2023年6月,國務院正式對外印發了《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准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聚焦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商務人員臨時入境、數字貿易、營商環境、風險防控等6個方面提出33條具體試點措施。

  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

  包括開展重點行業再制造產品進口試點、對暫時出境修理后復運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的航空器和船舶免征關稅、特定貨物臨時入境暫不繳納關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預裁定有效期屆滿前從速對展期申請作出決定等措施。

  便利商務人員臨時入境

  包括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調動專家的隨行配偶和家屬享有與該專家相同的入境和臨時停留期限、放寬相關外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隨行配偶和家屬入境和臨時停留期限等措施。

  加大優化營商環境力度

  包括政府採購、知識產權、競爭政策、環境保護等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措施。

  推進服務貿易自由便利

  包括允許外資金融機構開展與中資金融機構同類的新金融服務、相關企業和個人可依法跨境購買一定種類的境外金融服務、建立健全境外專業人員能力評價評估工作程序等措施。

  促進數字貿易健康發展

  包括健全完善線上商業活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轉讓或獲取大眾市場軟件源代碼作為進口銷售的條件等措施。

  健全完善風險防控制度

  包括建立健全重大風險識別及系統性風險防范制度、健全安全評估機制、強化風險防范化解、落實風險防控責任、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等措施。

  政策解讀

  《若干措施》中,出境修理復運入境免征關稅和入境修理復運出境免征關稅、轉內銷照章征收關稅2條措施僅適用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這兩項措施通過免征關稅、拓寬業務渠道等方式,提高企業盈利能力和競爭力,使得企業能夠更好地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政策紅利。同時,也讓海南自由貿易港能更好地吸引國際優質資源,促進當地維修產業發展,提高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競爭力。

  出境修理復運入境免征關稅措施

  是指對暫時出境修理后復運進入試點地區的航空器、船舶(含相關零部件),無論其是否增值,免征關稅。

  當前運往境外修理的航空器、船舶等運輸工具及其零部件,出境時需向海關報明並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復運進境,以境外修理費和料件費審查確定完稅價格,照章征收關稅。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出境修理復運入境免征關稅措施后,不再征收關稅,有利於降低航空企業和船運公司修理成本。

  入境修理復運出境免征關稅、轉內銷照章征收關稅措施

  是指對自境外暫時准許進入試點地區進行修理的貨物,復運出境的,免征關稅﹔不復運出境轉為內銷的,照章征收關稅。

  該政策突破了現行保稅政策,允許不復運出境的貨物轉為內銷,將有利於相關維修產業的發展。

  政策成效

  海南一批企業提出開展重點行業再制造產品進口試點、飛機及其零部件出境維修返瓊免稅試點、境外貨物入境維修出境免關稅及轉內銷照章征稅試點等。

(責編:蔣成柳、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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