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人民網海南頻道>>海南新聞

5月1日12時起海南進入伏季休漁期

5月1日12時起至8月16日12時,為期3個半月

記者陳彬
2024年04月26日07:52 | 來源:海南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5月1日12時起海南進入伏季休漁期

記者4月25日從省農業農村廳獲悉,我省將從2024年5月1日12時起至8月16日12時實施海洋伏季休漁,共3個半月。

休漁海域為北緯26度30分至北緯12度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休漁作業類型為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經農業農村部批准在休漁期間從事波紋巴非蛤專項捕撈且取得專項捕撈許可証的作業類型漁船除外)。

我省將嚴格執行船籍港停泊休漁管理規定,伏季休漁期間,所有休漁漁船原則上應回船籍港所在地漁港(錨地)停泊, 禁止離港。自願實行休漁的釣具漁船,應提前向船籍港所在地農業農村部門申請。未參與自願休漁的,應嚴格執行漁船進出港報告制度,嚴禁違反捕撈許可証關於作業類型、場所、時限和漁具數量的規定進行捕撈作業。

在休漁期間,休漁漁船的漁具應捆扎、封存於船艙等固定位置或搬離漁船進庫存放﹔需修理的漁具,應在修理完畢后立即封存或進庫存放﹔具備條件的地區,漁具應與漁船分離存放。嚴格執行作業變更審批管理規定,禁止將其他作業類型變更為釣具﹔作業類型核定為“刺網、釣具”“掩罩、釣具”等的兼業漁船,休漁期間不得攜帶釣具以外的其他網具出海作業。

除維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漁漁船在伏休期間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漁業輔助船必須同步休漁,伏休期間禁止為休漁漁船提供收購、運輸、補給等后勤服務。休漁漁船進港停泊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責編:蔣成柳、潘惠文)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