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措施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
將實現低收入人口認定申請“最多跑一次”

5月21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該廳近日印發《關於切實做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十三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通過統一認定標准和程序,實現對低收入人口的分層管理和分類救助幫扶,避免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出現遺漏或重復,筑牢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網。
《措施》指出,海南省將實行“一次申請授權、一次審核確認”的低收入人口認定機制,逐一對照各類低收入人口認定條件實施認定,實現低收入人口認定申請“最多跑一次”。在做好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特別是低保邊緣家庭認定工作方面,《措施》明確將低保邊緣家庭重病、重殘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推動低保擴圍增效。對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且可支配收入扣除剛性支出后低於當地低保標准2倍,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認定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
《措施》要求,把防止返貧對象在內的符合低收入人口認定條件對象納入常態化監測幫扶,把政策兜底幫扶的脫貧人口逐步同通過正常幫扶有能力穩定脫貧的人口分開。以“防風險”為目標,逐步擴大監測范圍,在做好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監測的基礎上,將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的申請對象,退出低保、特困供養不滿兩年的對象以及當地政府認定的其他困難人員等更多有潛在困難或風險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台。及時將低收入人口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產業幫扶等需求信息推送相關部門,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及時反饋救助幫扶信息,形成“一戶(人)一條救助幫扶鏈”的閉環管理機制。
《措施》明確,按照“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原則,及時新增或清退低保對象,調增或調減低保補差。建立中老年低保對象健康體檢制度,為55至64周歲低保對象提供健康體檢服務。鼓勵社會組織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穩定、可持續的訪視、照料等服務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建立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銜接工作機制,合力解決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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