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條例 推進老城科技園區高質量發展
人民網海口8月6日電 (黃維)近日,海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海南自由貿易港老城科技園區促進條例》(簡稱《條例》),共二十四條,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為推動園區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創新發展集聚區,《條例》明確園區應當對接國際高標准經貿規則,在國際合作、開發建設、產業發展、投資促進、科技創新、港產城融合等方面推進高質量發展,構建以數字經濟、現代物流、油氣勘探生產服務、先進制造等為重點的產業集群。《條例》規定園區實行“一區多園”管理模式,統籌推進老城經濟開發區、海南生態軟件園、金馬現代物流園等各片區協同聯動發展。同時,支持園區銜接海口經濟圈區域協同發展布局。
為規范園區的管理運行,《條例》明確省人民政府對園區建設與發展的組織領導職責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具體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責。《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設立老城科技園區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管理機構),作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與澄邁縣人民政府合署辦公、一體化運作,對園區經濟事務實行統一管理,同時規定園區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務由所在轄區的鎮人民政府承擔。《條例》明確管理機構依法設立或者引進園區建設運營管理企業,具體承擔園區內的招商引資、運行管理、產業發展、投資促進、企業服務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運營等事務。
在健全園區開發建設體系方面,《條例》明確管理機構組織編制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等方面的要求,規定可以在不低於國家相關標准的前提下按照有關規定自主制定產業用地控制指標,並就港產城融合發展作出規定。《條例》規定管理機構可以依法採取多種方式整合盤活園區土地資源,支持園區就存量建設用地處置、低效用地分類處置、城市更新等方面開展創新。《條例》鼓勵園區實行飛地經濟等方式,整合或者托管其他園區建設跨區域合作產業園區,並與境內外園區、機構、組織、企業開展產業發展合作。《條例》要求園區依法建立和完善投資主體多元化、融資渠道多樣化、投資管理市場化的投融資模式。《條例》還對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創新綠色監管體系、開展綠色低碳園區建設等提出要求。
在推進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方面,《條例》規定:促進數字經濟產業創新發展,重點培育信息技術、人工智能、平台經濟、數據跨境和數字健康等產業,支持園區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依法開展數據開發利用、開展數字不動產試點、發展數字貿易等,推動園區全方位全鏈條數字化轉型﹔推動發展現代物流產業,創新物流業務模式,支持園區推進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培育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實施船舶保稅燃料油供應管理模式創新、推進港外錨地建設等,經批准和備案的保稅油加注企業可以為國際航行船舶加注保稅油﹔大力發展油氣勘探生產服務產業,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油氣勘探生產服務基地,促進海洋油氣服務業、油品貿易和油氣裝備制造及再制造產業集聚發展,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在油氣勘探生產服務基地開展先行先試和制度創新﹔培育壯大先進制造產業,聚焦高新技術、高附加值、綠色低碳等產業領域,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支持園區發展新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及再制造、消費品深加工等產業。
為推動園區全面提升服務效能,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條例》鼓勵境內外投資者在園區設立多形態總部,圍繞園區重點產業打造高水平總部經濟集聚區,明確管理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持總部經濟的專項政策。《條例》支持園區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探索互聯網醫療、多點執業等新模式,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並規定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指導。《條例》規定,建立招商項目落地保障機制和項目全生命周期跟蹤服務機制,對重大招商項目提供全流程幫辦代辦等服務,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園區企業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條例》還對加強創新創業服務、設立產業發展資金、開展高層次人才認定、建立人才共享機制等配套保障措施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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