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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發文推動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

2024年08月21日08:18 |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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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海口8月21日電(吳佔桂)近日,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關於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動解決因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的不動產“登記難”,切實維護群眾權益。

《通知》明確,尊重歷史,穩定連續,堅持“誰審批,誰負責”,克服“新官不理舊賬”的慣性思維。本通知適用於城鎮國有建設用地上,土地和房屋權屬無爭議,經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批准建設並已實際出售,購房人房屋來源合法且無過錯,因各種原因長期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住宅項目。

《通知》對開發建設主體滅失、用地手續不完善、未通過建設工程規劃核實、未通過竣工驗收備案、欠繳土地出讓價款和相關稅費等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提出了具體解決政策和方法。

《通知》明確了不動產登記補辦的手續或等效文件的效力、原分散登記的房屋和土地信息不一致、土地用途為商住年限為70年、土地分攤、劃撥土地上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等5類問題解決途徑。

《通知》還明確,在海南限購政策出台前,購房人已簽訂購房(含二手房)合同或認購協議,並已按約定支付相應房款的,購房人可憑購房合同或認購協議以及付款憑証,補辦購房合同網簽備案和不動產登記。 

《通知》強調,在解決國有土地上已經出售的城鎮住宅歷史遺留問題過程中,對拒不配合完善相關手續,影響購房人辦理不動產登記的開發建設單位或個人,由行業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並予以公告。

《通知》要求,各市縣要高度重視歷史遺留問題化解,嚴格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堅持“閉環監管”堵塞漏洞,“疏堵結合”嚴控新增,從源頭上避免出現新的歷史遺留問題。

(責編:吳佔桂、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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