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屆省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召開
研究部署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等工作
9月2日,八屆省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召開,傳達學習中央關於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系列部署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的通知,部署政府系統貫徹落實工作。
省長劉小明主持會議。
會議要求,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精神,充分認識持續推進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重大意義,堅持以上率下,弘揚求真務實作風,營造帶頭執行《若干規定》良好氛圍﹔堅持問題導向,細化工作舉措,完善配套制度機制,推動《若干規定》落地落實、見行見效﹔強化督導檢查,壓實主體責任,嚴格追究失職失責,及時糾治突出問題,常態化核查通報典型問題﹔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基層干部深刻認識“減負”不是“減責任”“減擔當”,更加積極主動開拓進取、真抓實干。
會議部署台風“摩羯”防范應對工作,要求保持高度警惕,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及時發布預警信息,落實預警“叫應”機制,提前部署海上防御,強化陸上防台措施,做好應急處突准備,全力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海南經濟社會穩定。
會議聽取全省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犯罪工作情況,通報省人大常委會專題詢問情況,審議省人大常委會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聚焦家校社協同教育,加強家庭教育指導,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強化政府系統履職擔當,做好省人大常委會反饋意見整改,壓實市縣屬地責任,加快推進專門學校建設,全力推動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犯罪工作見實效。
會議討論通過《海南省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8年,送審稿)》,要求深入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健全工作機制,打通難點堵點,創新推動發展,維護金融市場穩健運行,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
會議審議通過《海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修訂草案)》,討論通過《海南省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送審稿)》,並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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