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海南汽車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將結束
省商務廳提醒消費者按時完成補貼申報

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12月25日從省商務廳獲悉,2024年度國家汽車以舊換新(報廢更新)、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海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將於本月底(12月31日)結束。省商務廳提醒擬申請相關補貼資金的個人消費者,按時辦理完成相關手續,並在申報截止日期前提交補貼申請。
2024年度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方面,擬申請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個人消費者,應於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向補貼受理地(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提交補貼申請。同時,應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舊車報廢、注銷及新車購買、上牌所有手續。
2024年度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方面,擬申請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資金的個人消費者,應於2025年2月5日前,通過登錄雲閃付APP——點擊“政府消費券”標識——進入“海南省政府消費券”專區——進入“海南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提交補貼申請。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的舊乘用車,轉讓日期應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准﹔個人消費者新購乘用車,新能源車購買日期應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燃油車購買日期應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日期以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准。
2024年度海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方面,擬申請海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的個人消費者,應於2025年1月20日前,通過登錄雲閃付APP——點擊“政府消費券”標識——進入“海南省政府消費券”專區——進入“海南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提交補貼申請。個人消費者交回的電動自行車舊車(需含電池組),應於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交回至本人所購電動自行車新車的銷售機構(由銷售機構交由相關企業實施報廢處理),交回日期以電動自行車銷售機構開具的《電動自行車回收証明》載明的日期為准。個人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新車,購買日期應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日期以電動自行車銷售機構開具的《電動自行車銷售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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