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確台風暴雨極端天氣停課、復課條件

人民網海口5月8日電 (吳佔桂、蔣成柳)為進一步提升全省教育系統應對台風暴雨極端天氣的防御能力,近日,海南省教育廳聯合海南省氣象局印發《海南省教育系統應對台風暴雨極端天氣停課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及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台風暴雨極端天氣的停課、復課等有關應急工作。
據悉,《指導意見》適用於指導海南省各地氣象部門發布台風紅色、橙色、黃色預警信號,暴雨紅色、橙色預警信號(以下統稱“台風暴雨預警信號”)兩類極端天氣對應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及校外培訓機構的停課安排及安全防范工作,但不適用於發布台風暴雨預警信號后的國家和省的統一考試安排。
台風、暴雨達到停課級別期間,對於已到校的學生,除家長主動要求外,學校不得強制或變相要求家長到學校接回學生。對於因特殊情況需要留在學校的學生,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照護,並做好基本的生活保障。
停課期間,原則上學校不安排上新課,確保未到校學生有同等接受教育的機會,同時,學校不得因停課對學生作遲到或曠課記錄。各地各校要注重停課的靈活性,彈性安置學生,最大程度降低對家長的額外負擔。家長可在停課信號開始后到學校接學生回家。
台風
由於台風形成時間較長,影響較為持久,各地學校(省、廳直屬學校實行屬地管理)停復課應根據本地氣象部門發布及解除的預警信號作出安排。總的原則是“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建議停課條件:幼兒園以台風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信號為停課條件﹔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以台風橙色及以上級別預警信號為停課條件﹔校外培訓機構根據培訓學段參照幼兒園和中小學停課條件執行。
建議復課條件:各地學校在當地氣象部門解除相應停課級別預警信號后,且在學校水、電、通訊、道路暢通的前提下結合其他安全保障條件科學制訂復課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須將本地學校停復課情況及時上報省教育廳學校安全工作處備案。省、廳直屬學校停復課情況及時報省教育廳各業務處室及學校安全工作處。
停課安排和應對措施。圖源:海南省教育廳
暴雨
《指導意見》明確,因海南省暴雨具有過程強度強、時效短的明顯特點,暴雨預警信號生效期及結束后短期內可能直接致災或誘發次生災害,為切實保障學生生命安全,各市縣要建立暴雨預警信號自動停課機制。關於復課安排,各地各校應根據本地本校的實際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復課,各地各校停復課情況應及時上報省教育廳備案。
建立氣象—教育信息快速聯動機制。一是短信通知機制,各市縣教育局和省、廳直屬學校應當於每年3月前收集並向本級氣象、應急部門報送全市縣教育系統應急責任人及學校安全責任人信息,氣象、應急部門應在汛前完成教育系統責任人信息錄入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12379),當本市縣發布台風、暴雨預警信號時,氣象部門應第一時間向相關責任人發送手機短信。二是電話“叫應”機制,各市縣氣象局、教育局建立高級別預警叫應機制。當發布台風及暴雨橙色、紅色預警信號(不含台風黃色預警信號),啟動電話“叫應”機制,氣象部門電話告知教育部門責任人、值班室,市縣教育部門同步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
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各市縣教育局及學校應與本地應急、氣象、公安交警、自然資源和規劃、水務等部門建立常態化聯動機制,確保第一時間獲取災害點分布情況,掌握學校內部及周邊現有地質災害點及風險隱患點。每年動態更新。
《指導意見》還提出,建立暴雨分級停課機制:
1.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叫應。市縣氣象部門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后,學校應通過家長群或其他方式將預警信息、學校內部和周邊現有地質災害點及風險隱患點分布情況第一時間告知家長和學生。學校和家長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學生在校、離校和返校。學校不得因此對學生作遲到或曠課記錄。
2.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叫應。市縣氣象部門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后,學校應通過家長群或其他方式將預警信息、學校內部和周邊現有地質災害點及風險隱患點分布情況第一時間告知家長和學生。受影響區域學校自動停課。已到校學生服從學校安排﹔未啟程上學的學生不必到校上課﹔上學途中的學生應就近選擇安全場所躲避。學校不得因此對學生作遲到或曠課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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