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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面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 提出職務科技成果“權益讓渡”模式

記者邱江華
2025年05月21日07:16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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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提出職務科技成果“權益讓渡”模式

5月20日,“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第三十八個專場——《海南省全面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實施方案》專場舉行,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從會上獲悉,《海南省全面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由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已於2025年3月15日實施,涵蓋多項創新舉措,旨在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推動科技成果高效轉化。

針對科研人員和管理人員擔心的科技成果定價不當、轉化失敗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實施方案》提出,實施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改革任務,國有資產審計不再包括職務科技成果,解決科技成果管理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要求之間的矛盾。同時配套出台了《海南省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操作指引》,指導創新主體依法依規推進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為科研人員和管理人員消除后顧之憂。

為進一步增強科研人員轉化成果的主動性,《實施方案》創新提出職務科技成果“權益讓渡”模式,允許單位將留存的成果所有權份額以技術轉讓方式讓渡給成果完成人(團隊),使其獲得全部所有權並自主轉化。此外,鼓勵單位在約定收益分配比例的前提下,賦予科研團隊完整所有權,最大程度激勵科研人員自主決定轉化方式,提升成果轉化效率。

為了完善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業隊伍予以獎勵激勵的機制,激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機構的積極性,《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單位可從成果轉化淨收入中提取不低於10%的收益用於獎勵單位內部從事技術轉移轉化服務的專職人員,並允許第三方機構和成果轉移轉化經理人按約定獲取一定比例收益或股權報酬,激發全鏈條服務活力。

(責編:蔣成柳、潘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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