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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舉辦大型演出賽事均有獎!海口重磅政策全力打造“國際演藝之都”

2025年05月21日21:02 | 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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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海口5月21日電 (記者李學山)為深入貫徹海南省委、省政府關於支持海口打造“國際演藝之都”策部署,推動文體產業高質量發展,5月21日,海口出台《海口市促進文體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通過真金白銀的獎勵政策和全方位的服務保障,激發市場主體在海口辦演、辦賽和舉辦活動熱情,進一步擴大內需,繁榮文化和旅游消費,助力海口“國際演藝之都”建設,實現全市文體產業高質量發展。

《若干措施》明確,對在海口首次升規入庫且保持正常經營的文體娛樂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時,針對大型演唱會、音樂節等演藝活動,《若干措施》制定了階梯式獎勵政策:體育場舉辦的大型演唱會售票3萬、6萬、9萬人次分別獎勵100萬、300萬、500萬元﹔戶外音樂節:售票3萬、6萬、9萬人次分別獎勵50萬、100萬、150萬元﹔室內演唱會:售票1萬、2萬、3萬人次分別獎勵30萬、60萬、90萬元等。

而對於在海口獨立核算的文體娛樂業企業,在海口一年舉辦的演出活動票房累計達5000萬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累計達1億元,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累計達2億元,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突出國際化定位,對境外觀眾佔比超10%的3萬人以上大型演出,額外獎勵200萬元﹔對引進國際知名大型演唱會和國外藝人亞洲或是中國大陸首演的,在基礎獎勵上再追加100萬元。

在引進高品質優秀劇目方面,採用“揭榜挂帥”模式,對成功落地的精品文藝演出,按每場支出費用的60%給予獎勵,單場最高可達50萬元。

鼓勵活化利用傳統劇場、主題公園、商業綜合體等空間,發展沉浸式演藝項目。對符合標准的演藝新空間,給予最高200萬元的改造補貼﹔對年度演出超100場、每場售票超100張的新型演藝空間,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若干措施》同步支持引進國際級體育賽事,對符合參賽人數和國家地區數量要求的國際性賽事,給予50萬-100萬元獎勵。同時重點打造“運動年”全國性公開水域比賽給予20萬元獎勵。

近年來,“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優化審批流程,實行大型演出“服務一件事”。制定《大型營業性演出監督管理事項一次性告知清單》,為文體產業發展提供優質服務保障。申報單位承諾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全部監督管理要求,各職能部門在演出開始前“綜合查一次”。對文體娛樂業發展中出現的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審慎包容監管,鼓勵行業創新,對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大型營業性演出可售票數量限制,降低安保人數要求。探索“信用+免審”,率先落實文化和旅游部巡演項目首演的內容審核負責制。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力度空前、覆蓋面廣,既注重引進國際一流演藝資源,又著力培育本土市場主體,通過“白銀+優質服務”合拳,必將推動海口文體產業邁上新台階,為打造“國際演藝之都”提供有力支撐。

(責編:吳佔桂、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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